各招生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根据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我校划定了复试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学校要求参加复试。具体复试线详见“2011年青岛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招生类别复试资格线”(附件1)。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内容
根据国家要求,工程硕士复试又称“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符合复试资格线的考生需要进行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复试时,符合复试资格线的考生需要进行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
(二)复试程序
复试报到→专业课笔试(限工程硕士)或政治理论笔试(限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请见下表。
项目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复试报到(交报到材料一份,领取面试纪录,交复试费160元/人,报到后到各学院(或教育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 2012年1月13日 下午13:30 -16:30 | 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博文楼一楼大厅,原西二教) |
专业课考试或政治理论考试(凭全国联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 | 2012年1月14日 上午8:30 - 10:30 | 政治理论考试在博远楼二楼(西五教)进行。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后通知考生。 |
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交验相关材料一份) | 2012年1月14日上午10:45-1月15日上午11:30。 各学院(中心)自定 | 考生所在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各学院(中心)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专业课考试大纲和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青岛大学研究生处-在职教育)。
三、复试材料准备
(一)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3,须从报名网站打印,电子照片及单位意见栏请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一式三份原件,两份交报到处,一份交相关学院);
(二)考生本人仔细填写的《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阶段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4,按照学位类别填写)一式两份;
(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打印,要求是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方式见附件5)、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2011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全国联考成绩单(或网上打印本人成绩单)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将上面所需材料按序号顺序依次装订好两套:一份报到时交报到处,一份面试时交相应的学院(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情况说明以及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但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必须于录取前提交审查。
四、复试录取
(一)研究生处负责所有专业学位类别的复试报到以及政治理论考试的统一组织,各有关学院负责资格审核、工程硕士专业课考试和专业测试(面试),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负责本学位类别的面试。原则上优先安排青岛市外生源进行专业测试(面试)。
(二)各招生学院要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领导,杜绝不正之风,录取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质量。有关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在本单位的网站予以公布,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凡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或专业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能参加录取。
(四)按照国家要求,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试的资格线不是最终录取线。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我校将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复试考试情况以及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择优录取。如复试合格考生数量不足国家招生计划,将依次从高到低降分或调剂外校生源复试录取。如复试考生联考成绩一致,录取时按以下加权方法进行排序:综合分数=70%*联考成绩+30%*面试成绩。
(五)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和学习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六)请各招生单位认真组织复试,1月7日上午11:00前将专业测试(面试)方案及具体安排报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并通知到每位考生复试具体事宜。1月16日上午11:30之前,将面试记录、“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阶段资格审核及其成绩统计表”(附件6)、专业课试卷、拟录取名单交到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
五、其他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80号文件规定,2011年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不接受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院校,工程硕士GCT总成绩要求在178分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录取前一般需要第一志愿单位出具同意调剂函。我校接受调剂,请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青岛大学2011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申请表”(附件7),经我校审批通过后将通知考生按要求进行复试。
(二)请考生主动及时与有关学院联系确认专业测试(面试)方案及具体安排,并准时参加各环节的复试工作。联考报名时未填写报考学院的考生请尽快确定报考学院并与学院取得联系。个人联系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报考的相关学院(或教育中心)联系告知。
(三)为保证复试顺利安全进行,请自带车辆考生务必携带全国联考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进出校园。
(四)一般在2012年4月初左右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grad.qdu.edu.cn)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1.2011年青岛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招生类别复试资格线
2.2011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其学院(中心)联系方式
3.《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及网上下载方式
4.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阶段考试考生情况登记表
5.学历证书查询方式
6.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阶段资格审核及其成绩统计表
7.青岛大学2011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调剂申请表
咨询: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0532-85954388,85950198
E_mail:zzjy@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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