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MPA《行政学》辅导:转轨时期我国行政职能的转变

来源: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时间:2012-07-14    公共管理硕士(MPA)辅导视频    评论

转轨时期我国行政职能的转变

  一、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必然性、必要性

  1.行政职能的转变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原有行政职能的配置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本来应该是由企业管的事、市场管的事、社会团体与中介组织管的事,我们却长期依靠行政手段,并通过设立政府机构来管理,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和事务矛盾都集中在政府身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宏观调控体系框架的初步建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下,过去的那种行政职能已经到了不改就难以为继的程度。因此,行政职能的转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2.行政职能的转变是实现行政职能体系合理配置的根本途径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职能体系,是以高度集中统一为特色的职能体系,其主要特点是:强调阶级斗争、强调专政职能而忽视民主职能;对社会经济管理实行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对社会服务实行统包统揽,服务职能相对薄弱;重行政手段而忽视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这种模式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这一模式逐渐暴露出其固有的弊端,主要表现在:政治统治职能过强,社会管理职能太弱;微观管理功能过强,宏观管理功能太弱;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职能内容庞杂,运行紊乱;内部职能分解过细,职能交叉重复,造成扯皮推诿。因此,只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才可能实现政府职能体系的合理配置,才能明确划分各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

  3.行政职能的转变是机构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行政职能是政府机构设置和机构改革的重要依据。政府机构改革包括:科学分解、确定政府各机构职能,合理划分各机构权限,调整、设置政府机构,合理配置和使用人员,转变机构运行方式,改革机构办事手段,完善机构运行机制,精简多余机构和官员等。因此,政府机构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撤减、合并,而是要转变政府行政职能,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该撤减合并的撤减合并,该增设加强的增设加强。过去常把机构改革仅看成是机构的撤销、合并、调整等,似乎机构、人员数量减少了,机构改革的目标就达到了,因而往往追求“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的表层目标,忽视了以转变职能为基础的原则。由于没有转变职能,政府还是在直接管理企业,指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还在管那些管不好、管不了、不该管的事情,使得精简下来的人员又重新回到政府机关,撤并了的机构又重新恢复,冲抵了改革的成效。这是导致机构周而复始恶性膨胀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我国行政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

  1.职能重心的转变

  1956年我国在完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改造之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本应该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但由于错误思想的影响和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个别结论理解的偏差,导致了我国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是重政治统治职能,轻社会管理职能;重阶级斗争,轻经济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此,各级人民政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实现了政府职能重心的根本转变,开创了我国行政管理的新局面。

  2.职能方式的转变

  随着政府职能重心的转变,政府职能方式也进行了转变。这种转变主要体现在:

  (1)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经济手段主要是指政府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财政、税收、信贷、工资、利润等经济杠杆,来组织、调节和影响经济活动,实现经济管理的任务。经济手段的特点在于间接性和诱导性。实践证明,运用经济手段,可以增强企业的自主权,使其从政府的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中解脱出来,从而主动地发掘潜力,最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要求管理者重视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财政、税收、信贷、工资、利润等经济杠杆,来组织、调节和影响经济活动;重视法律手段的调节作用,完善和加强了政府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这种职能方式的转变对于加速国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促进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和过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就是把本来属于企业而被政府占有的权力,毫无保留地、实实在在地归还给企业,强化企业的经营权,使企业摆脱政府附属物的地位,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道路。同时,政府要把宏观管起来,管住管好,弱化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管理职能,强化行政系统的宏观管理职能,精简和削弱专业部门,强化监督和宏观调控部门。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则是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管理,推动“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新格局的形成。因而,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

  (3)由重视计划、排斥市场转向把计划与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过去的传统观念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这样就把计划与市场绝对对立起来了。正是在这种传统观念的支配和指导下,我们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则长期被排除在社会主义大门之外,使社会主义经济不能正常地在市场经济轨道上运行,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这也成为阻碍我国政府职能方式转变的主要原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明确了计划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从而为我国政府职能方式的转变指明了方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社会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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