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AT——科举在美国的翻版

来源:LSAT    发布时间:2013-01-02    LSAT辅导视频    评论

  上名校好,名校大多严进宽出,只要混进名校,捞一张文凭不难,至少美国著名的法学院是这样。名校还有名教授,但法学院的教授传道却不解惑,至少难得解惑(教授也有自己的道理,说是客户比他们刁钻一百倍,同学们还是从学校里就开始适应为好)。那么法学院是如何保证其学生的质量呢?有办法。校方首先看你是不是名校毕业;美国法律教育无本科,来读法律的朋友,都是本科毕业,已经有了一个出身。当然,校方会矢口否认,说是他们只有两条硬杠杠:申请者本科时的平均成绩;再就是"法学院入学考试的成绩"。法学院入学考试的英文"Law School Admissions Test",缩写"LSAT"。
  一、LSAT考什么?
  LSAT不考政治,不考资本主义的理论基础。本科毕业生的思想已经基本定型,你硬让他考美国资本主义的那套理论,只能徒然增加其抵触情绪。LSAT不考外语,但外语很重要,入学申请材料包括本科的成绩单,显示考生是否修过外语,如果修过,外语成绩如何。学好法律,有点数学头脑也很重要。美国法院的一些名教授都有数学背景。比如,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宪法专家劳伦斯·特里伯(Lawrence Tribe)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合同专家艾伦·方斯伍斯(Allen Farnsworth)都是专业内的泰斗人物,两人本科都是学数学的。但LSAT也不考数学,主要是不好考,试题容易了无法将学生分出高低,难了又没有必要-法律主要还是文字游戏,文字也可以推理,而且律师思维主要是一种文字思维。
  那么LSAT考什么呢?LSAT分四部分:阅读(reading comprehension)、逻辑(logic)、演绎推理(syllogism)和试用试题。律师是做文字游戏的,阅读自然很重要。LSAT的阅读考题与法律无关,而是宽泛地涉及文科的许多学科,如历史、政治、哲学和社会科学,有时还有一些科普文章。就阅读而言,LSAT与GRE非常相似,但难度和篇幅方面做了放大。LSAT也省去了GRE中的词汇部分。大概试题的设计者假设,对能做LSAT的人来说,词汇理当不在话下。
  逻辑对律师来说很重要:律师的看家本领就是雄辩、狡辩或是说思辩,而"逻辑就是思辩和推理的语法,正如语法是语言的的逻辑一样。"逻辑思维不是人的天性,并非天性的东西做起来就很痛苦,但仍然需要去做,尤其是律师必须去做-如果表达时逻辑不清,听的人无比痛苦。再有,美国的法律比较复杂,例外中又有例外,几乎没有穷尽。例外之多是调和各种利益的结果,反应了人们求全的心态。如果缺乏逻辑头脑,转几个圈子,便会迷失了方向。演绎推理(syllogism)也叫"三段论法",即已知A、B后求C,就是时间太紧,需要考生迅速作出判断。演绎推理实际上也仍然是逻辑的一部分。
  试用试题不算分,是为题库之类试题,先拿考生开刀,免费试验一下,看看考题出的有没有破绽。但考生并不知道那些是试用试题,四个部分的题目都得玩命地去做。如果让考生知道真伪,让他们轻松对付,那就起不到 经验试题的预期效果了。
  除上面几部分外,还要加考作文。LSAT与科举很相似,作文也是先破题,说明文章的论点,然后陈明若干条理由,最后是结论。不过,LSAT的作文只是参考。真是参考,文章只要文字通顺,意思清楚即可。作文方面还真是不能大做文章。歌功颂德的文章不会有上好
  的,歌颂权势气,也无需智慧,有媚骨就行。好文章都是批判性的-不是批判教育小民,而是抨击权贵。但批评性文章难免文字激昂,观点更是容易引起争议,甚至有可能冒犯阅卷者。学术文章自然可以检验一个人的学术功底和文字功底,但LSAT和科举都是闭卷,没有时间考证和推演。更何况,LSAT不考法律知识--既然没有法律知识,何来学术文章?所以说,当堂考作文,不是一种检测考生水平的好办法。
  二、LSAT的生日
  LSAT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1945年5月17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招生办主任佛兰克·波尔斯(Frank H. Bowles)致函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主席,建议共同研究法学院能力考试的可能性。1947年夏天,两家又拉上耶鲁法学院和哈佛法学院。1947年10月,哈佛法学院表示,同意推出该考试。美国法学院中,哈佛是老大,凡事哈佛同意,就算成了一半。
  几家法学院又邀请更多的法学院加盟,纠集到的法学院是:斯坦佛、康奈尔、纽约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西北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和新泽西州的罗特杰尔斯大学。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威廉·拉彼阿纳(Williams LaPiana)是LSAT方面的权威。按他的说法,如果LSAT有生日的话,应该就是1947年11月10日这天。
  发展到今天,不仅全美法学院都用LSAT的分数,就连加拿大法学院也用LSAT录取学生(有人戏称,加拿大是美国的第五十一个州)。但加拿大一流法学院入校的平均分数线,只及美国中流法学院的平均录取分数线。LSAT还在世界各主要城市遍设考点,想到美国学习法律的人是在这里第一步踏上贼船。
  LSAT不分学科,不考专门知识。对大多数人来说,人生的路是越走越窄。正因为如此,开始就更不要将路限制的太窄。除了那些在律师事务所发财或谋生的律师之外,更有许多人靠其他手段谋生:或在政府内当个小职员谋生,或做点小本生意,或去给券商当掮客,有的还从政,或卖文为生。所以一上来就弄得太死不好。LSAT主要是检测考生学习法律的能力(aptitude),但并不叫能力测试。LSAT草创之日,教授和专家们就商定,尽管是测试能力的考试,但并不冠以能力测试的名称,因为主持这项工作的教授、专家一致认为,LSAT只是测试某一种能力,LSAT考的不好,只能说明考生的能力不在学法律这方面。考生仍然有可能是其他方面的天才或超天才。
  三、都是为了安定团结
  LSAT与科举一样,也是一块敲门砖,敲开通往财富和仕途的大门。许多美国政要都毕业于法学院,其中有些还获取了党和国家的最高职位--罗斯福、克林顿、尼克松,以及现在问鼎白宫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都是法学院毕业的。即便不能当大官、发大财,仍然可以靠成绩和勤奋,在美国也可能出人头地。只要成绩好,会写会说(尤其是会写),就可以一路走下去,当上联邦法官,甚至是联邦大法官。立志高远的年青人,哪一个不是想做大官、赚大钱?虽然爬上去的人是少数,但只要有人爬上去,就会有无数的人效尤,以为自己也能够爬上去。美国法学院和律师行业吸引了无数的美国青年,让他们自觉自愿地埋头读书,没日没夜地在办公室内埋头苦干。
  LSAT有助于安定团结。LSAT成全了很多苦孩子和穷孩子。"二战"之后,只要退伍军人能够考取大学或法学院,政府都向他们提供一切费用。采用LSAT,当时在美国也是一场革命。很长一段时间内,美国法学院的学生一直以富家子弟为主。财富不仅是社会地位的标志,而且也是血统高贵和智商出众的象征。LSAT的出现,提供了一个较为客观的标准,可以用来衡量考生的能力,而不考虑家庭背景。
  LSAT不仅成全了退伍军人中的苦孩子,也成全了要学法律的妇女。历史上妇女被排除在法学院的大门之外。有了LSAT这个比较客观的标准,申请法学院时女生可以证明自己并不弱于男生。在中国,LSAT考试又是女生得风气之先,至少是与男生打了个平手。
  中国科举也为苦孩子网开一面,让他们有个翻身求解放的机会。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再好的事情都有其反面,科举和LSAT也不例外。科举和LSAT有一个通病,就是不太注重实践。精通考试之道的人并不一定长于为官之道。中国早已废除了科举,而且做了很有益的尝试,更加注重实际经验,可以先当官后取学历。只要仕途顺畅,本科学位、研究生学位,乃至博士学位都可以通过在职得来。我深以为然。个人奋斗,最容易的大概要算是考试,最累的是与人周旋(人是自然界最狡猾的动物),而要做官可能是最难的--当今中国要想做官的人实在是太多,如过江之鲫,什么样的人才都有。
  这方面美国就不如中国,美国很难推行先仕途后学位的方法。美国法学院规定,报考法学院,必须是本科毕业,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相同学历不行。这样一来,LSAT应试的都是本科毕业生或本科三年级的学生。美国著名法学院入校学生的平均年龄是24岁或25岁。考试也像打仗,必须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美国法学院倒是有一部分学生姗姗来迟,其中大部分是退伍老兵。比如,今年的民主党候选人克里,就是越战回来后上的法学院。
  今天中国虽然没有科举了,但我们还是能够感受到科举的影响。比如,高考非要分别排出本地的文、理科的第一名,非说他是文科状元、理科状元,然后来他个普天同庆。吹吹打打,好不热闹。在中国以外的地方,还没有听说过也有状元游戏的。也许,这也是中国特色的一种。LSAT就不出什么第一名,这是美国人比我们进步的地方。
  科举制度行将灭亡之际,也是考场舞弊盛行的时候。今日之中国,高考舞弊案也是愈演愈烈。2004年夏天,因部分高考试题泄密,湖南三万考生重考。 试问,此事比清末科举舞弊案如何?衡阳是抗战中中日激战的地方。衡阳高考舞弊一事,日本真的是要没事偷着乐了。贫嘴张大民的偷着乐是阿Q的麻木不仁,但日本人是真乐,至少日本首相小泉要偷着乐,要乐昏过去了。小泉崇拜靖国神社颇遭非议,但何曾想到,中国人会如此不认真,自己作践自己,做些不攻自破的事情。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LSAT主考方和法学院也担心有人作弊。为了严防代考,考试中心强迫考生按手印。按手印有的朋友可能会不高兴,觉得这是有辱人格的做法。如果是中国来的,可能还会觉得按手印是有损国格--而且恐怖主义还没有到美国,他们就搞按手印,而且你不去美国(考LSAT可以去加拿大)他们也要你按手印。当然,考试中心会说,按手印是考生自决自愿的,你可以不考啊,反正没有人强迫你考。
  LSAT防范措施很严,但历史上很少有舞弊或作弊问题。美国人不是一个脸皮薄的民族,但在考试这个问题上,比起中国人来脸皮还是要更薄一些,也可以说是更讲一些诚信。倒是主办TOELF的机构指称中国有人泄露了考题。
  四、孰难孰易?
  LSAT有比科举难的地方,科举应试不限次数,考好一次就可以一鸣惊人,一飞冲天。LSAT应试也不限次数,但法学院比较阴险,取前后两次成绩的平均分。这样一来,如果第一次考的不好,第二次考好意义也不大,除非第一次考分特别低,第二次考分特别高。
  但总的来说,科举考试比LSAT要难。LSAT的英文再难,也难不过汉语,至少是难不过古汉语。我想,如果用古汉语来设计考题,难度可以增加无数倍。"中国汉文的奇特,以及由此文字而产生的教育制度,成了世世代代不可战胜的过滤器,有利于听话的学究式的头脑,而不利于桀骜不训和有创造力的人,将后一种人排斥在权势之外。" 这是英国作家威尔斯对中国文字的理解和评论。但我以为,威尔斯与其说是幸灾乐祸,倒不如说是在惋惜。他在《世界史纲》(The Outline of History)一书中也悲叹:"中国人的头脑被禁锢在一种那么复杂、那么困难的文字和思维成语中,使得这个国家的精神活力大量消耗在语文学习上面。"
  LSAT试题的文字远没有中国试题的文字复杂--且不说科举的文字,高考的古汉语就很复杂,就折磨死人。目的不同,手段也不同,LSAT在选拔人才方面有别于包括科举考试在内的各种中国考试。律师大多是有钱人的帮凶,而美国的有钱人大多是要做生意的。这样一来,人才的着重点便有所不同。"有志经商或从政,就需要接受实用的培训,掌握交流的艺术--也就是说和写的艺术。传统学问不同,传统学问无法充分服务于没有文化的人,传统学问的课程主要是为了培训教师和神学人员。"
  中国法学院的考试远不复杂。读法律当律师也不是成材的重要道路。在中国这个地方,当秘书才是成材的正道。任何地方求发展都必须两手硬,龙门能跳,狗洞能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钻狗洞更重要。孔子的"小不忍则乱大谋"就是这个意思。美国不同,动不动就要拍案而起。而拍案而起后的短兵相接就是诉讼,诉讼就需要律师。来源:www.examda.com
  五、世乱佳人也作贼
  "抚长剑,一扬眉。天涯路。江上客"--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是当今西方民主社会的精神守望者,但唐、宋诗人展现了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中国有过高尚、高贵的精灵,尽管人权这面旗帜已被西方人抢在手中,而且死活不肯放下。LSAT核心内容是语言和逻辑,而春秋战国时期,我们的祖先便率先推出了逻辑论。中国的吏制曾经领先全世界,但现在我们接班的梯队成员却要到美国、日本去接受培训。今天美国借助LSAT在全国招揽为其所用的青年人,甚至借助LSAT在全世界范围内招降纳叛,而我们的科举没有了,连高考都是问题四起。我们这个民族到底是怎么了?
  问题可能就出在我们的中、小学课本上。中、小学教育是智力开发的启蒙工程。古今中外,任何一个民族,都是用本民族和世界的经典作品去启迪自己的后代。而我们的中、小学课本中却是充斥着现代作者的低劣作品,有的还是文理不通,更谈不上什么实用和优秀。与同龄人一样,我的启蒙教育是被迫背诵毛著,背得非常痛苦。但看看今天小学生的课本,我真是感到庆幸--学他们的课本还不如背毛著。"世乱佳人还作贼。"搞开发,我们采取的是断子绝孙的手段,教育后代,我们更是采取的断子绝孙的手段。一个民族在教育自己后代方面都敢胡来,无怪乎高考中作弊不断,无怪乎当上教授后继续作弊剽窃的大有人在。我们对我们的考试还能指望什么呢?我们还敢指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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