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就业 每人可补助3000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12-07-17    考研辅导视频    评论

  一边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一边是中小企业招工难,金华市政府最近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甚至是小微企业去。

  对企业——

  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经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和开班备案,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市区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

  对高校毕业生——

  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就业地入户的,每年可给予个人一定额度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市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对企业招用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统筹地区按企业平均工资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本人负担。

  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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