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考博    发布时间:2012-07-10    考博辅导视频    评论

  一、培养目标: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作创新,成为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以公开招考方式,面向全体高校专职辅导员招生,由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福建考生在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审核,电话:87091278)。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生名额: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生计划招生数4名,其中的3名用于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五、报名办法
  1.2010年12月13日至2011年1月15日(每天9:00至22:00),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报名,并打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经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或未在规定日期内网报者,不予报名。考生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登记表,如有修改也须在网报期限内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
  2.网报成功的考生在网报结束前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进行审核,递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审核通过者方可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逾期未参加审核,或审核未通过者,不能报考该类别博士研究生。
  六、报名手续
  考生按网报要求逐项填写有关栏目,并于2011年1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②《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③《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评议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各1份;④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⑤身份证及工作证的复印件各1份(没有工作证者提供单位证明);⑥《思想政治情况表》;⑦《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⑧《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七、报名费与准考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我办统一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办领取,并缴纳报名费(160元/人)。
  八、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笔试,考试科目为:①1101英语或1102日语②2202马克思主义原理③3309思想政治教育学。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外国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九、初试时间、地点:2011年3月12日至13日,地点详见《准考证》。初试成绩将于4月底录取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并打印初试成绩。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将通知考生本人。
  十、复试时间、地点:复试由复试小组组织,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2011年3月14日至16日。地点:各有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时通知)。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费用由各有关学院按有关规定收取。体检:2011年3月13日下午14:00,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准考证》、一寸相片1张、体检费60元(我校医院收取)到我校仓山校区医院体检。
  十一、录取办法: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成绩及复试情况,由复试小组提出初步录取意见(含录取类别),经学校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次将按总成绩排定,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政治品德(含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所有被录取高校辅导员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方式,在录取前考生须与我校和辅导员所在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我校博士生学制三年,培养年限为3—5年。
  十二、学习期间待遇:由原单位发给工资。
  十三、毕业就业:按协议书的规定参加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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