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辅导讲义(93):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构成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14-03-12    二级建造师辅导视频    评论

犯罪种类

犯罪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产安全

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②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一般主体
人员

过失
故意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劳动安全

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特殊主体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负责人员

过失
故意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管理法律制度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特殊主体
单位

过失
故意

例题·单选题:以下( )的犯罪主体是单位而不能是个人。
A.重大责任事故罪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D.贪污罪

答案:C
解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特殊主体,为单位而不是个人。参见教材P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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