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辅导讲义(12):施工合同管理案例12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14-04-12    二级建造师辅导视频    评论

【案例12】
1.背景
某办公楼工程,管桩基础,地上五层,框架结构,石膏板吊顶。某办公楼总包单位A与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件)》(GF—99—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12个月。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经建设单位推荐,总包单位同意,总包单位A将管桩施工分包给了专业分包单位B,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范文件)》(GF—2003—0213)签订了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事件2:专业分包单位B将管桩施工劳务分包给了劳务分包单位C,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规范文件)》(GF—2003—0214)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事件3:总包单位A将主体结构砼施工作业劳务分包给了劳务分包单位D,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事件4:本工程设计单位将设计好的桩基设计文件直接交给了管桩专业分包单位B。
事件5:监理发现B单位施工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于是向A单位下达了整改指令。A单位认为监理人直接将指令下达给B单位。
事件6: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管桩供应不及时,造成B单位工期与费用损失。于是B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了书面索赔申请。
2.问题
(1)事件1有无不妥,说明理由
(2)事件2有无不妥,说明理由
(3)事件3有无不妥,说明理由
(4)事件4有无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5)事件5有无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6)事件6有无不妥,指出正确做法

3.分析与答案
(1)无不妥,理由是:经建设单位同意,总包可将部分工程分包。
(2)无不妥,理由是:专业分包可以将劳务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
(3)无不妥,理由是:总包可以将劳务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
(4)设计院将设计文件直接交给B公司不妥。
正确做法:应交给建设单位。
(5)A单位认为监理应直接将指令下达给B不妥。
正确做法:A应接收,再要求B整改。
(6)B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索赔不妥。
正确做法:B→A→建设单位索赔。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