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关于2009年10月广西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考证书办理证书的通知
一、考试合格证书办理
1、资格证书办证所需材料:
(A)准考证原件;
(B)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第一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C)身份证原件;
(D)《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考生请在桂林市人事考试网guilin.gxpta.com.cn考试动态栏中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下载后填写);
(E)彩色同底近照一张二寸、两张一寸(请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其中一份表贴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张,另一份表贴一寸照片一张)。
2、接收办证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市直机关办公大院7栋2楼。
3、接收办证材料单位: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4、接收办证材料时间:桂林市合格考生递交办证材料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31日工作日内(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4:30)。
5、办理流程:考生提交办证材料至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到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宁市)办理证书→考生凭身份证原件至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办理好的资格证书。
6、咨询电话: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0773-2815807。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0年8月13日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