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盘锦市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的通知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13-03-18    一级建造师辅导视频    评论

  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已到,请通过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联系电话:2826087 
  1、 准考证; 
  2、 毕业证(网上查不到的学历请携带学籍档案); 
  3、 继续教育证; 
  4、 2张照片(1寸一张,2寸一张)。 
  特别提醒: 
  1、工作日领取证书(除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联系电话:2827109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5日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