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2年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流程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13-03-18    一级建造师辅导视频    评论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因办理人员多,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有序发放给合格人员,今年考试合格证书将于11月12日至16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采取按报考专业以及考生报名档案号,分时段集中办理。请办理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按照证书办理流程的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办证资料,按时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第一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考试信息或直接搜索重庆人事考试网点击通知公告栏,找寻并认真阅读“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第二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找寻红色标记的“证书编号查询”或“合格证明编号查询”,点击红色标记,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的“证书编号”或“合格证明编号”;
  第三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找寻红色标记的“《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其中,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然后参照“通知”附件中有关《样表》的内容,认真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将1寸照片贴在《合格登记表》上,在《报名条件证明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第四步: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准备好上述资料后,方可按照“通知”中办证时间安排前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办证资料不齐或手续不完备者,办证时将不予受理。
  第五步:考生在资格复查处将填写好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照片(办证用)和一张1寸照片(办合格证明用)等分别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第六步:考生在资格复查合格后在证书发放处领取合格证书(合格证明),并在证书(合格证明)规定处贴上2寸照片(或1寸照片);
  第七步: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书和3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工作人员盖章完毕后将合格证书和2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返还考生;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明和1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工作人员盖章完毕后将合格证明返还考生。
  第八步:办证结束离开办证大厅,合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本人妥善保管,2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张交工作单位存档,1张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高效有序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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