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2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教育硕士(Ed.M)    发布时间:2012-07-13    教育硕士(Ed.M)辅导视频    评论

浙江大学201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英语、)现代教育技术等4个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三、招生计划
  150人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五、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由相关学院另行公布。
  六、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另行通知)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有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
  10月28日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浙江省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专业学位跨类别、跨领域不进行调剂录取;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现代教育技术3领域授课方式等培养环节请咨询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学科教学(英语)领域授课方式等培养环节请咨询浙江大学外语学院,联系电话:88206251
  九、培养费
  全程2.0万元
  十、其它事宜
  1、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2.、坚决杜绝我校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为保证培养质量,禁止异地办学。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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