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教育硕士(Ed.M)    发布时间:2012-07-13    教育硕士(Ed.M)辅导视频    评论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6年批准在我国设置并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997年开始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自1997年以来已连续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14年,共录取4362人,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2674人。
  一、招生宗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应用型、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还要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领域及拟招生人数
  鉴于2013年暑期我校将有近900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回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为保证教育质量,经慎重研究,我校决定2012年暂停各学科教学领域的教育硕士招生,2013年再陆续恢复学科领域的招生。
  我校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只在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3个领域招生,具体拟招生人数见附录一。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2012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3年、2014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报考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招生。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客服电话:010-82378806 (8:00-20:00)),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并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网上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材料:
  考生现场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及经费:1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2 各类获奖证书(限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复印件。
  交材料时间: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交材料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主楼A区211室)。
  邮寄报考材料者须把上述所有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电话:010—58806414)。  
  考生邮寄报考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是否收到等有关信息。未交报考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提交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原件;
  ⑤专业课考试费及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及专业课考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010)58806414,邮箱:zhyxw@bnu.edu.cn。
  五、入学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是全国联考,日期为2012年10月28日;复试时间约在2013年元月份,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届时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2、初试考试科目:英语(不考听力)、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3 、初试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 、对初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我校还将进行复试。若考生教学成果突出,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分数线时予以适当照顾。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复试将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各专业领域具体复试方案在复试前公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我校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3年7月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我校教育硕士学费总额2.5万元,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学费为1.5万元(不包括住宿费、书籍资料费等),撰写论文阶段学费为1万元
  七、联考科目复习教材
  教育硕士全国联考科目使用的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附录一: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拟招人数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学科领域

拟招人数

初试联考科目

(2012年10月28日)

复试专业考试科目

(2013年元月)

教育管理

100

英 语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教育管理学

现代教育技术

25

英 语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小学教育

25

英 语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小学生心理发展与教育


附录二: 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教育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书目   

专业课考试科目

复 习 参 考 书 目

教育管理学

1.《教育管理学》,陈孝彬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现代管理心理学》,程正方,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何克抗、吴娟,高等教育出版社。

小学生心理发展与教育

1.《小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沈德立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小学教育学》(第2版),黄济、劳凯声、谭传宝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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