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2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拍照和体检

来源:教育硕士(Ed.M)    发布时间:2012-07-13    教育硕士(Ed.M)辅导视频    评论

  各相关学院:

  现将我校2012届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和拍照工作通知如下:

  一、拍照

  为保证拍摄的照片符合教师资格认定需要,请各学院同学前往我校指定的新视野图片社进行拍照(联系电话:13851533072 焦经理)。冲洗出的4张纸质照片一张贴在教师资格体检表(见附件)上,一张留秘书老师处,其余照片由申请人留存,5月份将通知在打印好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照片。电子版照片于330发送至njnujszg@126.com ,并在邮件上注明学号学院专业姓名等信息。由于32728日的体检表上需要张贴本次照片,所以,申请人须在27日前完成拍照工作。

  如申请人确有原因无法前去新视野图片社拍照,可自行按照如下照片要求到其他图片社进行拍照。申请人务必按照电子照片要求进行拍摄,如自行拍摄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影响后续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电子照片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

  2.照片要求宽150像素,高226像素;

  3.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4.近期免冠照片;

  5.蓝底白字,下面横排印有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6.文件名为个人证件号码。

  

  二、体检

  1.申请人下载打印本通知附件中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并在对应位置粘贴好之前拍摄的照片。携带此体检表至校医院参加体检。

  2.体检地点及时间:2012327上午(随园校区校医院)或328上午(仙林校区校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情况任意选择其中一天即可。

  3.体检注意事项:受检前三天勿进食过多脂肪食物,不饮酒。受检当天一律不吃早餐、不吃药、不饮水,待抽血后可进食。体检表中“既往病史”、“家族病史”栏,请如实填写。请受检者用黑色签字笔或按照体检表中内容及各种化验单认真填写,逐项完成体检后方可交表,有缺、漏项者,按不合格处理。 配戴眼镜的学生来医院体检时必须把自己的眼镜带来。

  上午08:00-10:00为空腹抽血、查尿常规时间,请体检时务必先查此两项,过时后果自负。

  有关教师资格拍照和体检,如有疑问,可致电:85891887,83598780 张老师。

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〇一二年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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