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硕士(Ed.M) 发布时间:2012-07-13 教育硕士(Ed.M)辅导视频 评论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自2012年起,我校将从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免试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专业
招生领域代码 | 招生领域名称 | 招生学院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政治经济学院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文学院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045106 | 学科教学(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045107 | 学科教学(生物) | 生命科学学院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045109 | 学科教学(历史) | 历史文化学院 |
045110 | 学科教学(地理) | 旅游与环境学院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音乐学院 |
045112 | 学科教学(体育) | 体育学院 |
045113 | 学科教学(美术) | 美术学院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新闻与传播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
045115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院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心理学院 |
045117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化学化工学院 |
045118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院 |
三、报考条件
1、我校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2、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
4、免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如需跨专业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所跨申请专业须与实际从事工作相符),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允许跨专业。
符合以上各项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注:根据国家政策,凡我校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均有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机会)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步骤
(1)网上预报名。所有我校2011届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于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10日登陆“陕西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tms.snnu.edu.cn/)”(以下简称“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注册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核对本科毕业有关信息,填写个人工作后相关信息,以便学校及时有效地通知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相关事宜。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准备申请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于2012年2月15日-17日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正式网上报名。
以上两个步骤均需按要求完成,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能获得复试录取资格。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在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系统中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仔细核对表格内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在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2012年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招生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邮寄地址:陕西省 西安市 陕西师范大学 ××× 学院 ×××(老师)收
邮政编码:710062。
未寄送材料的,网上申请无效。
3、资格审核及复试、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的书面报名材料,全面审核报考资格。报名信息有效、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yjs.snnu.edu.cn/)上公布有关复试工作(复试时缴纳报名费)。
对于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我校将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情况研究确定录取名单,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注意】
(1)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资格审查是否合格、复试安排、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http://www.yjs.snnu.edu.cn/)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了解相关信息。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2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三年。
考生录取后利用2012年、2013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及其他
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须缴纳学费。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七、咨询方式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5310346,传真:(029)85310349;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615室;通讯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2。
2、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陕西省 西安市 陕西师范大学 ××× 学院 ×××(老师)收
邮政编码:710062
招生学院 | 研究生秘书 | 联系电话 |
教育学院 | 李少博老师 | 029-85303916 |
政治经济学院 | 任红星老师 | 029-81530723 |
文学院 | 王 鸿老师 | 029-85310176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魏 茜老师 | 029-85310232 |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李小朋老师 | 029-81530750 |
化学化工学院 | 张小玲老师 | 029-81530726 |
生命科学学院 | 李晓凌老师 | 029-85310266 |
外国语学院 | 江 捷老师 | 029-85310076 |
历史文化学院 | 黄 梅老师 | 029-85310060 |
旅游与环境学院 | 陈 鹏老师 | 029-85310525 |
音乐学院 | 王晓娟老师 | 029-85310111 |
体育学院 | 蒋荣丽老师 | 029-85310156 |
美术学院 | 徐 薇老师 | 029-8531021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孟秀芳老师 | 029-85310069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王 鑫老师 | 029-85310161 |
心理学院 | 雷 萍老师 | 029-8530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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