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教育硕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来源:教育硕士(Ed.M)    发布时间:2012-07-13    教育硕士(Ed.M)辅导视频    评论

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我校2011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基本分数线为:

  教育学不低于50分,英语不低于50分,心理学不低于35分,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55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

  二、凡符合上述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复试名单可点击此处查看。

  三、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考生不能录取。请进入复试考生按各院系复试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我校教育硕士学科领域复试方案: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复试方案

教育学部

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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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学部

小学教育

化学学院

学科教学(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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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

学科教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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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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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学科教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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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学科教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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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学科教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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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

学科教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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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学科教学(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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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生复试报到时须向报考学院(部、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签字盖章后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4、已提交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原件。

   5、缴纳复试费100元。

  如果初试前报考材料还没有提交的,请在复试报到时一并补交。未交报考材料的考生将无法做报考资格审查,不能参加复试及录取。

  【注意】: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其他工作

   1、我校联系电话:010-58806414, zhyxw@bnu.edu.cn。各学院(部、系)联系电话请点击此处查询。

   2、考生来校后 食宿自理,可自行与学校周边或校内的招待所、旅馆联系。部分周边招待所信息(可点击此处查看)

   3、 北京师范大学校园平面示意图(可点击此处查看)

   4、来校 乘车路线(请点击此处查看)。

  六、录取名单

  复试后录取结果也将在本网页发布,请届时关注。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12月30日

视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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