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教育硕士(Ed.M)    发布时间:2012-07-13    教育硕士(Ed.M)辅导视频    评论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自2012年起,我校将从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免试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欢迎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宽厚的理论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与研究能力,成为具备较高专业发展意愿与能力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二、招生专业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对本科毕业专业要求

招生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

  教育科学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思想政治教育

  政法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

  文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英语

  外国语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学

  音乐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美术学

  美术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物理学

  物理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

  化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地理科学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教育

  体育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注:本科毕业专业为教育学、俄语、日语的考生,可结合本人现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合适专业领域申请。

  三、报考条件

  1.我校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2.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

  4.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

  符合以上各项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注:根据国家政策,凡我校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均有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机会)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步骤

  (1)注册提交个人信息:所有我校2011届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于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15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网络学习平台http://elearning.graduate.nenu.edu.cn”(以下简称“免费师范毕业生学习平台”)进行注册,核对本科毕业有关信息,填写个人工作后相关信息,以便学校及时有效地通知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相关事宜。

  (2)网上预报名:准备申请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还需要在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网络学习平台中完成网上预报名,上传照片,下载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审批表》。

  (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准备申请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于2012年2月15日-17日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正式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网上提交报名费。

  以上三个步骤均需按要求完成,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能获得录取资格。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在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系统中下载打印的《东北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审批表》。仔细核对表格内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在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2012年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

  未寄送材料的,网上申请无效。

  3、资格审核及复试、录取

  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的书面报名材料,全面审核报考资格。报名信息有效、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学校将通知复试有关工作。

  对于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我校将根据工作考核情况、本科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情况研究确定录取名单,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注意】

  (1)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资格审查是否合格、复试安排、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网络学习平台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五、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2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

  考生录取后利用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结合工作实践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及其他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对学习成绩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学生,学校将适当予以奖励。

  七、联系方式

  1.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099608,传真:(0431)85687516;办公地点:行政楼三层322室;通讯地址: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30024。
2.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本部校区: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学院×××秘书收

  邮编: 130024

  学院名称

  秘书

  电话

  学院名称

  秘书

  电话

  教育科学学院

  李长维

  0431-85098001

  物理学院

  王永辉

  0431-85099666

  文学院

  孙茂东

  0431-85098572

  化学学院

  张 鹏

  0431-85099667

  历史文化学院

  石伟红

  0431-85099418

  生命科学学院

  孟祥峰

  0431-85099590

  外国语学院

  李 钦

  0431-85099679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范久波

  0431-85099994

  音乐学院

  孙志伟

  0431-85099633

  体育学院

  郑凤家

  0431-85099879

  数学与统计学院

  朱嘉熹

  0431-85099589

  

  

  

  净月校区: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院×××秘书收

  邮编:130117

  学院名称

  秘书

  电话

  学院名称

  秘书

  电话

  政法学院

  周大军

  0431-84536179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王 星

  0431-84536338

  美术学院

  程志新

  0431-8453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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