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来源:教育硕士(Ed.M)    发布时间:2012-07-13    教育硕士(Ed.M)辅导视频    评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青海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为40名。

  招生领域

  2011年我校招收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领域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地理)。

  培养方式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期限按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学习期限为三年。

  报名及录取

  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1年12月10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资格审查

  2011年12月21日至31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2年1月10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示。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部进行审核。

  复试录取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将于2012年1月至2月进行,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请于12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查询。

  联系电话:

  0971---6309024,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全国其它省份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有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青海省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事宜请咨询青海教育厅师范处,联系电话:0971—6310741。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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