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届理事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精协发〔2010〕99号
中国精算师协会个人正会员: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精算师协会章程》,经保监会批准,我协会拟于2011年1月中旬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为做好理事候选人提名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的意义与要求
推荐理事候选人提名是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充分体现民主办会的原则,协会专门制定了《第二届会员代表、理事产生办法》(详见附件1),对理事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以及推荐程序等进行了规范。
各位个人正会员须高度重视理事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认真按照《中国精算师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理事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个人推荐(可自荐)或联合提名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理事候选人提名。
二、推选工作的安排
1、报送时间
个人正会员须于11月26日之前报送《第二届理事候选人提名推荐表》(附件2)。
2、报送要求
《第二届理事候选人提名推荐表》须推荐个人正会员亲笔签名,原件报送协会秘书处;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邮箱。
三、其他事宜
在推选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以及意见与建议,请及时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刘东红、支海燕
联系电话:010-66555664
联系传真:010-66555884
电子邮箱:zhy@e-caa.org.cn
协会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712房间(100033)
附件:
1、第二届会员代表、理事产生办法
2、第二届理事候选人提名推荐表
中国精算师协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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