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人考函〔2014〕3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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