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对剪力墙的相关规定
1)剪力墙的划分:依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以下简称:“高规”)的相关规定,各类墙肢截面高宽比(截面高度与厚度 的比值,即 / )见表1。
表1 各类剪力墙的墙截面高宽比
剪力墙分类 | 一般剪力墙 | 短肢剪力墙 | 超短肢剪力墙 | 柱形墙肢 |
剪力墙截面高宽比 | >8 | 8≥ ≥5 | 5> >3 | ≤3 |
说明:表中“超短肢剪力墙”、“柱形墙肢”是笔者为便于区分不同情况而划分的。
2)关于短肢剪力墙: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要求见表2。
表2 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要求
序号 | 项目 | 规定 |
1 | 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H (抗震与非抗震) | 比剪力墙适当降低,且7度H≤100m、8度H≤60m |
2 | 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 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 | ≥0.5 为结构总底部倾覆力矩 |
3 | 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 | 应比一般剪力墙提高一级 |
4 | 短肢剪力墙的轴压比 | 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时分别不宜大于0.5、0.6和0.7; 无翼墙或端柱时其轴压比限值降低0.1 |
5 | 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除底部加强部位外的各层剪力设计值增大系数 | 一级1.4、二级1.2 |
6 | 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截面的全部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 底部加强部位1.2% 其他部位1.0% |
7 | 短肢剪力墙的最小截面厚度 | 200mm |
8 | 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 | 短肢剪力墙宜设置翼缘。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平面外不宜布置与之单侧相交的楼面梁 |
2、对规范规定的理解与认识 1)“混凝土规范”规定 >4时,按剪力墙要求设计;
2)对于 ≤3的剪力墙墙肢,规范规定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注意:此处规范规定的是“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就是在抗力设计时,采用柱截面计算的原则来确定墙肢的,其他要求同墙。有文献提出墙肢的轴压比也按框架柱要求。比较可以发现,在抗震等级相同时,规范对于框架柱的轴压比限值要远大于对墙肢轴压比限值,因此对小墙肢按框架柱要求控制轴压比是不合适的。
3)当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采取相应的结构加强措施,见表2,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短肢剪力墙的纵向配筋,不区不同分抗震等级,加强部位相当于一级抗震等级时的一般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筋要求,其他部位则当于二级抗震等级时的一般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筋要求。
(2)对短肢剪力墙应进行剪力再增大(增大系数:一级1.4,二级1.2)。
(3)对普通剪力墙只限制加强部位的轴压比(一级0.5(9度0.4)、二级0.6),而对短肢剪力墙则限制所有部位(加强区与非加强区)的轴压比(一级0.5、二级0.6、三级0.7)。
(4)对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应采取比带翼墙短肢剪力墙更严格的抗震措施(轴压比限值再降0.1)。
4)当短肢剪力墙不较多时,可不采取短肢剪力墙较多时相应的结构加强措施;
5)抗震与非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均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6)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单层及多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