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知识)内容讲解:城市布局及规划

来源:注册建筑师    发布时间:2013-04-04    注册建筑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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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城市总体布局
  • 第2页: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
  • 第3页:城市公共空间规划
  • 第4页:城市规划实施
  城市总体布局
  城市总体布局是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及工程技术与建筑空间组合的综合反映,是一项为城市合理发展奠定基础的全局性工作。城市总体布局是通过城市用地组成的不同形态体现出来的,其核心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城市功能组织是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分析城市用地和建设条件,研究各项用地的基本要求,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安排好位置,处理好它们的关系,有利于城市健康发展。
  (一)城市总体布局的基本原则
  (1)整体协调,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城乡融合,力求系统综合,时空发展有序;
  (3)增强区域城市概念,重在区域整体发展;
  (4)体现政策,突出重点,带动全局。
  (二)城市用地功能组织
  城市用地功能组织可从下面几方面着手:
  (1)点、面结合,城乡统一安排
  城市的存在,必须以周围地区的生产发展和需要为前提。城市作为一个点,周围地区作为面,点面结合,在分析地区工农业生产、地区交通运输、地区水利及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对城市总体布局影响的基础上,必须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市区与郊区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全面安排、合理制定城市总体布局。
  (2)功能明确、重点安排城市主要用地
  工业生产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组成。工业布局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规模和方向。综合考虑工业布置与居住生活、交通运输、公共绿地关系,兼顾新、旧区的发展,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的重要内容。
  (3)规划结构清晰、内外交通便捷
  结构清晰是反映了城市各主要组成用地功能明确、相互协调,有安全、便捷的交通联系。在规划中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1)城市各组成部分力求完整、避免穿插。
  2)充分考虑各区之间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3)反对从形式出发,必须因地制宜地探求切合实际的城市用地布局。
  (4)阶段配合协调、留有发展余地
  一个城市的形成,需要二三十年。需要不断发展、不断改造、更新、完善、提高。因
  此制定城市总体布局时,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1)要合理确定第一期建设方案,建设用地力求紧凑、合理、经济、方便。
  2)城市建设各阶段要互相衔接、配合协调。
  3)加强预见性,布局中留有发展余地,规划布局要有“弹性”。
  (5)城市总体布局的基本形态。一般是集中式;因自然地形、地下资源,交通干道分隔而采用分散布局。
  (6)作多方案比较
  城市总体布局反映城市各项用地的内在联系,综合比较是城市规划设计中的重要工作方法。因此,城市总体布局需要多作几个不同的规划方案,探求一个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综合方案。
  (7)多中心组群式结构。目前中外一些大、特大城市在总体布局上正由单个中心同心圆向多中心组群式的结构转化,把城市划为几个综合规划片,每片均有生产区和市级中心,为居民就业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各片之间以森林绿地分隔,各片相对独立。
  (三)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城市各组成部分是通过城市道路构成一个相互协调、有机联系的整体,道路交通必须满足方便、安全、快速和环境美观的要求,做到道路功能清楚、系统分明,组成一个合理的交通运输网,主要解决城市内部的客流、货运的流通。
  1.城市道路系统布置的基本要求
  (1)在城市用地组织的基础上,有一个完整的道路系统
  (2)区分不同功能的道路性质
  (3)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工程量
  (4)要考虑城市环境和城市面貌要求
  (5)要满足敷设各种管线及人防工程要求
  2.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城市道路总体布局,交通应在全市范围中均衡分布,道路系统中,一般干道间距为700m—1100m,道路网密度为2.8—1.8km/km2。小城市干道间距500m作用。
  (2)我国城市道路按不同功能有三级划分:
  1)主干道(全面性)是城市主要客货运输路线,红线宽为40m左右;
  2)次干道(区干道)为联系主要道路之间的辅助交通路线,红线宽为30m左右;
  3)支路(街坊路)是各街坊之间的联系道路,红线宽为15m左右。
  为明确道路性质,可依其功能分为交通性和生活性两大类道路。
  (3)城市道路系统规划要结合地形,减少土方工程量;满足各种管线敷设和人防工程要求,防止噪声干扰。
  (4)城市道路系统一般归纳为方格棋盘式、环形放射式和自由式几种。这是根据当地的社会、自然和现状条件所确定,按道路系统的基本要求进行合理布局。
  (5)城市道路系统由主要道路和辅助道路两类系统组成。主要道路是交通性道路,是解决城市各部分之间和与对外交通枢纽之间的联系,辅助道路是生活性道路,是解决城市分区的生产和生活组织。
  (6)通常采用快、慢车分流,客、货分流,过境与市内交通分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开辟步行区、自行车道、快速公共交通专用道等措施。
  (7)确定道路红线宽度应根据城市性质、规模和道路系统规划的要求,考虑交通量(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交通)、日照通风、管线敷设及建筑布置等因素。道路红线宽度是道路、市政横断面中各种用地宽度的总和,其中机动车道占主要部分。一条车道宽度为3.5m,一条快车道宽为3.75-4m,所需车道数视具体情况而定。道路横断面的基本型式有一块板(红线宽40m以下)、两块板、三块板(红线宽40m以上)三种。型式确定应因地制宜。
  (8)城市交通运输的合理组织,应使客运、货运的交通量在城市中均衡分布、减少彼此干扰;合理布置主要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物;引开过境交通,合理布置大型停车场;组成地上、地下结合的交通枢纽。
  3.停车场布置
  停车场也称静态交通,是城市道路交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城市中的停车场地可分为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停车场的分布应根据不同类型车辆的要求分别考虑。停车场的位置应选择在对外交通设施附近和大量人流汇集的文化生活设施附近。
  (四)城市总体艺术布局
  城市规划不仅要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也应考虑城市的艺术美学要求。
  城市总体艺术布局,是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现状条件、城市用地总体规划,形成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基本构思,确定城市建设艺术骨架。
  城市艺术布局,要体现城市美学要求,为城市环境中自然美与人工美的综合,如建筑、道路、桥梁的布置与山势、水面、林木的良好结合;城市艺术面貌,是自然与人工、空间与时间、静态与动态的相互结合、交替变化而构成。
  (五)旧城市布局的调整与完善
  在城市发展的进展中,原有用地结构,产业结构、功能结构和社会结构等总是城市矛盾的集中表现。在城市总体布局中要重视历史文化和文物古迹的保护,要对原有布局加紧调整充实,完善基础设施,综合地解决城市问题,使城市协调平衡发展。
  城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总体规划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条件的不断变化,在情况或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时,规划也要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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