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建筑设计辅导:居住区规划设计原理、规范及评价标准

来源:注册建筑师    发布时间:2013-04-04    注册建筑师辅导视频    评论

 第三节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理、规范及评价标准

  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化、科技先导、综合效益原则和社区文明原则。在人类住区建设中应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全面推进,并驾齐驱,不可偏颇。强调在一定质量的前提下保持经济增长,在效率与公平的基础上满足社会需求,在经济和环境协调的原则下保证资源的持续利用。居住区规划设计遵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一、居住区构成
  一般称"居住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居住区户数为10000r-16000,30000-50000人;居住小区户数为3000-5000,10000-15000人;组团户数为300~1000,1000-3000人。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一小区一组团、居住区一组团、小区一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居住区,也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或10000’-15000户)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小区,也称"居住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或2000-’4000户)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组团,又称居住组团,指一般被小区级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或300-700户)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居住区用地(R)包括住宅用地(ROl)、公建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公共绿地(R04)四项内容。
  二、场地选择
  居住区的正确选址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首要条件。选址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合理进行。充分考虑城市文脉的延续与继承,居民居住意愿与行为方式,并兼顾投资环境效果和开发建设的便利。
  除此之外,居住区的选址还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经济政策因素:小区的选址应结合房改政策的贯彻,对市场的影响,通过调研确定社会定位,以期获得良好的市场回报。
  周边环境因素:居住区的选址,应遵循"生活接近自然环境"的原则,选择环境优美,周边自然环境可以利用的地区。要求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保留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水面,要使小区的建设与城市和地域有广泛的联系,融会在其中。要避免大气污染、水源污染,远离噪声,避免交通干线的干扰和穿越,保护居住区的居住质量。对已有的不利因素,在规划设计中应予以进行有效的处置,改善环境质量水平。
  《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对居住区场地选择规定如下:
  (1)小区选址应在城市规划指导下,选择符合居住功能要求、环境良好、有利于开发建设的新建地区或适宜旧区改建地段。
  (2)小区选址应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经济现状与发展趋势,住房制度改革,主要服务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为示范小区的规划建设以及产业的经营与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3)小区应选择具有良好植被和小气候环境以及有利地形、地貌的地区。必须避免严重的交通、噪声干扰和工农业有害排放物的污染与侵害。
  (4)小区所在地段与城市或地区商业中心之间应有较好的通达性和便捷的出行条件。
  (5)小区所在地应具备较好的文化教育及医疗卫生等设施。
  (6)小区应具备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电讯、影视接收及供热(北方地区)等市政工程条件,并能方便与城市市政工程管网衔接。
  (7)小区用地应具有良好的地质条件。必须避免地质复杂、土壤承载力差、地势低洼又不易排涝等不良的工程地质条件,也应避开风口、滑坡和洪水侵袭的地段。为了保证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并有利于社区建设,示范小区用地规模宜在10hm2以上。虽然,试点小区只是居住区建设的一部分,但在我国改革开放20余年中的居住区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确实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城镇居住区的建设应以此为标准,确实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三、规划结构
  分析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区位、环境、规模、功能与用地配置、空间与形态布局、设施配置等种种因素,并将这些因素纳入到城市居住区规划结构优化研究。
  1.居住区规划结构应考虑以下因素
  (1)居住小区居民构成与居住需求。
  (2)居住小区空间及形态的结构与布局。
  (3)居住社区生态优先,服务到户,文化与活力,景象共享等规划结构优化的目标原则。
  (4)居住社区生活保障、育才与就业,交往与参与、社区运营等系统的构建。(5)规划单元用地规模与规划结构。
  (6)户外整体环境质量及其指标体系的分析。
  2.《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对居住区规划结构规定如下:
  (1)小区的规划布局应做到用地配置得当功能组织合理,布局结构清晰,设施配套齐全,整体协调有序。
  (2)要处理好小区与周边城镇地区的关系,协调互补,避免不良的环境影响。
  (3)小区的组织结构应按照其规模、方便居民生活、有利邻里交往与物业管理等需要,统筹考虑,灵活确定小区规划结构的分级。合理规划小区结构层次。
  (4)要重视小区的空间环境组织及其建筑文化内涵,主体设计应考虑地区特征及个性。
  (5)小区用地内非居住性城市设施的布局,要保证小区结构的完整和居住环境质量,避免不利影响。
  (6)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方针和远近期结合的原则,示范小区规划应为社区建设的发展留有适当余地。
  3.常见的有如下几种规划结构型式
  (1)小区组团的规划结构型式:采取"小区一组团"这种比较程式化的模式作为组织小区的基本架构,在我国以多层住宅为主的居住小区规划中较普遍采用,其特点就在于规划骨架比较清晰,组团的规模比较均衡,几个组团围合一块公共绿地(或公共中心)人们戏称这种模式为"四菜一汤"。例如:西安大明宫小区,采用里坊式格局划分组团,保证组团用地的完整性,形成良好居住环境。
  (2)小区邻里单位的规划结构型式:采取"小区一邻里单位"的模式作为组织小区的基本架构。由于居住小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适当扩大住宅间距,结合绿地布置,组合成最接近居民的邻里单位。例如:上海浦东新区锦华小区,采用整体布局的方法,综合考虑道路、环境、服务系统的关系。
  (3)住宅组群的规划结构型式:采取"小区一住宅组群"的模式作为组织小区的基本架构。由于居住小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提供为小区居民服务的社区活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设施维护、绿化管理等一系列的居住生活保障体系,作为带有自治行政管理性质的居民委员会很难全面承担起小区的管理工作。由此可见,管理模式的改变,直接影响小区的规划结构。不以固定的组团规模为基础,而是把视点转向组织和丰富居民的邻里交往和居住生活活动内容,组织不同住宅组群,形成各具特色的居住环境空间,成为现代居住小区规划结构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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