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原理、规范及评价标准

来源:注册建筑师    发布时间:2013-04-04    注册建筑师辅导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居住区构成
  • 第2页:规划结构
  • 第3页:道路与交通
  • 第4页:住宅群体
  四、道路与交通
  道路与交通是居住小区功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居住小区的交通结构日趋复杂化,居民出行方式的选择日趋多样化。
  由于各种交通方式之间既互相影响又相互联系,在交通组织上,应使它们既适当分离又合理衔接。对于人与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快车与慢车的混合与分离,以及对于公共交通、静态交通等都应该统筹安排,彼此兼顾。
  道路系统是交通组织在物质空间上的反映,不同的交通组织方式对应于不同的道路系统的形式。而道路系统形式不间,也会直接影响居住建筑的布置,交通的组织以及居民的活动。居住小区的道路系统规划应当体现因地制宜原则,)1民而不穿、通而不畅原则,功能多样化的原则,以及道路网络与住宅、公建、绿地、景观、停车设施和住宅内部空间结构整合化原则。
  居住小区的道路一般分为四级,居住区级一小区级一组团级一宅前道路,各级道路担负着不同的作用,可采用不同构成形式,路幅和断面设计。
  居住小区作为基本的生活空间,其交通应该考虑人的生活需要,强调对人的关怀和对交通环境的人性化设计。鉴此,居住小区中宜适当控制汽车的通行。停车设施是居住小区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交车站、出租车营业站、路边停车道、公共与私人停车场(库)。居住小区中停车以"朝发夕归"的停车为主,具有周期性和规律性。居民停车方式取向具有多元化和室内化特点。因此,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停车方式和停车数量,以保证具体的需求。
  《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城市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对居住区道路交通规定如下:
  (1)小区内道路系统,应构架清楚,分级明确。并应与城市公交系统有机衔接,方便与外界的联系。
  (2)小区道路应通畅,主出入口应合理及避免区外交通穿越。同时,必须满足消防、救护、抗灾、避灾等要求。
  (3)为适应汽车交通日益增多的趋势,应组织好小区的人流、自行车及汽车的流向,选择交通合流或分流的方式,减少人车的相互干扰,保证区内人车安全和居住的安宁。
  (4)小区内的小汽车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总住户数的20%设置,并留有较大发展可能性。经济发达及东南沿海地区应按照总住户的30%以上的要求设置。停车场地应保证必要的用地和安全停放,减少对住宅环境的影响。为住户设置的自行车停放场、库应方便而隐蔽,不得占用庭院、绿地。
  (5)小区内道路设计应符合残疾人元障碍通行的规定。

  名师辅导:全名师阵容倾力打造--2013年注册建筑师考试网络学习班(超低优惠)

  对于报考还有什么问题?免费在线提问!!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