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法规与施工辅导:配筋砌体工程之构造柱

来源:注册建筑师    发布时间:2013-04-04    注册建筑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三) 配筋砌体工程
  配筋砌体丁程是指为加强砌体强度和整体性而采取的构造柱、芯柱、组合砖砌体构件、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构件等构造加固措施,即在砌体中加人钢筋。
  1构造柱
  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他杂物清理干净,并在结合面处注入适量与构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浆。振捣时,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墙体传振。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结钢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钢筋竖向移位不应超过100mm,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尺寸不应超过300mm。钢筋竖向位移和马牙槎尺寸偏差每一构造柱不应超过2处。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构造柱,且不少于3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构造柱位置及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辅导教材表1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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