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13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注册建筑师    发布时间:2013-04-03    注册建筑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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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号17)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1日至14日进行。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二、报名工作均采取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济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一)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北湖新区、市人才市场、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受理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初审。
  (二)、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2日早9:00至3月18日晚17:00。现场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3月18日。各县市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初审同意后签字盖章。各报名点于3月20日前将考生初审材料及考务费一并报市建委勘察设计科(联系电话:3239871),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建委勘察设计科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现场缴费,各报名点不再进行网上审核和缴费。
  三、特别提醒考生:
  1、老考生必须填报档案号。
  2、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选错报名点,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而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3、考生应将报名上传的照片冲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张,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
  4、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3年5月6日至14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5、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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