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建设监理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

来源:监理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11    监理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深入开展建设监理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 
中建监协[201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国务院各部门、解放军、新疆建设兵团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
  为推动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工程监理服务水平,增强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将在全行业中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监理理论研究活动。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监理理论研究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为了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就有关区域性或行业性的监理理论需求,各地方、各行业监理协会要把建设监理理论研究列入工作计划,有组织地动员各方面的积极性,群策群力、积极自主地开展建设监理理论研究活动。
  各地方、各行业协会可考虑吸收以下三部分人员组成建设监理理论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协同开展工作: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院校教授、协会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活动
  各地方、各行业的研究会建立后,可通告公布(包括登录上网),并由各协会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备案,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也将登录上网公布。
  各研究会在其归属的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可接受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指导。
  变更研究会的人员(包括增加、更换和除名),由各协会自行决定,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备案。
  根据需要和可能,各协会自行确定研究会人数(建议由10人至30人组成)和研究范围。参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的研究内容(行业发展、法规政策、组织管理、监理技术、人才培养等),各地方、各行业协会可就有关监理行业发展、监理技术咨询、监理招标评标、监理市场管理、监理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课题组织开展研究活动。
  委员会将不定期地组织研究会开展研究活动,对部分研究成果组织宣传推广。
  三、联系方式
  请各协会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研究会组织机构名单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名单表式附后)。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B
  邮政编码:100142
  E-mail:jianliyanjiu2010@sina.com
  联系人:王月    010-68346832
      孙璐    010-68346976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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