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辅导:监理相关法规及规范

来源:监理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11    监理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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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知识框架
  • 第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第3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第4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第5页:《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 第6页:《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第7页:《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
  • 第8页: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 第9页: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 第10页: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与工地例会
  • 第11页: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工作
  • 第12页:竣工验收与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 第13页: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
  • 第14页:《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 第15页:《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第16页:《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五)《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表9-5)
表9-5《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项目

内容

总则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指导下,编制全国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建建筑节能

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既有建筑节能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分类改造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建筑用能系统
运行节能

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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