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辅导:刑事诉讼法3

来源:价格鉴证师    发布时间:2012-02-06    价格鉴证师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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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辅导刑事诉讼法3

四、刑事诉讼的参与人

(一)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和类型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除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以外参加刑事诉讼活动,依法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的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分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两类。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第一,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第二,及时获知被指控的内容和理由。

第三,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第四,对于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五,有权申请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

第六,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或者控告,代为取保候审等。

第七,有权自行或在辩护人协助下获得辩护

第八,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就指控事实发表陈述,对证人、鉴定人发问,辨认、鉴别物证,听取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其他证据文书,并就上述书面证据发表意见;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第九,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十,有权在开庭前10日收到起诉书副本;

第十一,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第十二,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第十三,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第十四,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义务

第一,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拘传等强制措施;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第二,对侦查人员的讯问等,应当如实回答。

第三,对于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有义务执行或者协助执行等。

(三)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1、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被害人除了具有与其他当事人所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外,还享有其特有的诉讼权利:

第一,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二,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第三,对于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决定,有权获得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公诉,对于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第五,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在5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2、被害人的诉讼义务

第一,如实向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的义务

第二,接受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人身检查的义务

第三,接受传唤,按时出席法庭的义务;

第四,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第五,在法庭上接受询问和回答问题的义务

例题:下列人员中,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

A.公诉人

B.被害人

C.犯罪嫌疑人

D.被告人

E.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答案: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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