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辅导:合同法律制度4

来源:价格鉴证师    发布时间:2012-02-06    价格鉴证师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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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法学基础辅导合同法律制度4

(五)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动未变更。

2、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分为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义务转让和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三种。

(六)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关系的消灭,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根据法定条件或者当事人协议,提前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3、提存

提存是指在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消灭合同的行为。提存的原因如下:

第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合同标的物

第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第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第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抵销

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1)抵销分为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

(2)抵销的要件:

法定抵销的要件包括:第一,对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债权。第二,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届清偿期。第三,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性质相同。第四,双方互负债务均不是不得抵销的债务。

约定抵销的要件主要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例题:法定抵销的要件包括(  )。

A.双方债权的存在

B.一方债权已届清偿期即可

C.抵销的债权与抵销的债务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

D.抵销的债务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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