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政策法规辅导:煤炭价格

来源:价格鉴证师    发布时间:2012-02-06    价格鉴证师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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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辅导:煤炭价格

一、煤炭价格管理情况

经历了6个发展阶段,从2009年起,电煤价格完全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煤电价格联动政策

(一)目的

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解决煤、电矛盾,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二)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基本思路

长期来看,应在放开煤价的基础上,对电力价格实行竞价上网,建立市场化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过渡期思路:市场导向、机制协调、价格联动、综合调控。

(三)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

(1)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联动

联动公式:以2004年5月底煤炭综合出矿价格为基础,在电力企业消化30%煤价上涨因素的基础上,实行煤电价格联动。

煤电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时,水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调整,其他发电企业不调整。

(2)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

居民电价、农业电价、中小化肥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一年最多调整一次,调整居民电价要召开听证会;

其他用户电价随上网电价变化相应调整。

(3)核定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格

在电网经营企业"主辅分离"前,按照电网经营企业实际的电力购销价差,核定各电网输配电价标准,作为煤电价格联动的基础。

"主辅分离"后,按照国际通行的输配电价定价机制进行核定,并作为煤电价格联动的基础。

(4)确定电价联动周期

原则上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轮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则调整电价;如不到5%,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则调整电价。

(5)分价区实行煤电价格联动

按区域电网或在区域电网内分价区实施煤电价格联动,不考虑电厂的个别成本。

(6)政府依法对煤炭价格进行调控

在煤炭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时,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可依法在全国或部分地区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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