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政策法规辅导:水资源费

来源:价格鉴证师    发布时间:2012-02-06    价格鉴证师视频    评论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价格鉴证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辅导:水资源费

 第一节水资源费

《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中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资源费。

目的: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

一、水资源费管理体制

1、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除南水北调受水区外,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按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水资源费的分配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确定。

水资源费收支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水资源费分类

地表水水资源费

地下水水资源费

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制定原则

1、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

2、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

4、充分考虑不同产业和行业的差别。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