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24号),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3日、4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9日10:00至5月6日17:00 截止(24小时开通)。自5月6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5月4日至6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咨询电话:83776655。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9月3日 | 上午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下午1:00-3:30 | 法学基础知识 | |
下午 4:30-7:00 | 价格政策法规 | |
9月4日 | 上午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下午 2:00-4: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
(一)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院组织。
(二)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粤价〔2001〕170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外,还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办理领取证书手续。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执业资格证书》,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条件者,颁发《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六、考试教材预订
预订 2011年价格鉴证师考试教材
七、培训机构
2011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网络辅导 我考网网校价格鉴证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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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1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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