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的通知
连货代协字[2012]001号
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根据《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 2005年第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现就2011年度大连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备案适用企业:
凡在大连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经过大连市外经贸局企业备案,均需参加2011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填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
二、业务备案程序:
1、登陆大连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网站:www.diffa.cn 链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选择“企业业务备案”输入“企业经营代码”,数据年度选择2011年,网上申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表三中年度经营情况系指企业2011年度经营数据)
2、下载本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 加盖企业公章,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并提交。
三、2011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4月27日止。
四、注意事项:
1、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或备案数据将不能按时被采纳,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在接受海内外相关机构或客户查询时,其经营状态将被视为“非营运状态或不详”。
2、 如录入备案系统的数据出现计量单位错误;营业额与业务量不符;各项营业收入与总营业收入不符;数据录入不全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备案信息将不被认可;
3、 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信息无法查实,备案信息将不被认可。
五、业务备案联系方式及咨询:
大连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电话:0411-82642907 0411-82645007
地址:中山区安乐街28号北方商务楼411、409室(人民路平安大厦对面)
大连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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