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北京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2011年度业务备案的通知
为规范国际货代行业经营秩序,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依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2011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现已开始,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凡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所有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均需参加2011年年度业务备案。请各有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务必在2012年4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完成业务备案工作。
业务备案办理地点: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4号海昌大厦608室。邮编:100125
电 话:010-64621398、64621399
传 真:64615507
联系人:李小蕾、李茜、
特此通知。
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程序
附件: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程序
一、企业业务备案登记程序
企业经过备案并取得经营代码后,才能通过网络向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递交《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表三(以下简称〔《业务备案表》表三〕)。企业通过网上提交〔《业务备案表》表三〕的操作程序如下:
1、在地址栏中键入http://iffe.mofcom.gov.cn或http://iffe.ec.com.cn
2、需点击页面左侧第三行“企业业务备案”链接,输入企业经营代码和数据年度(选择2011年度),进入〔《业务备案表》表三〕页面。
3、按内容所示如实填报,表内不适合本企业填写的栏目可填上0。
4、审核无误后,按“确定”。同时页面会产生随机验证码即打印编号。
5、需点击页面左侧“业务备案表打印”链接,输入随机验证码即打印编号,可打印〔《业务备案表》三〕。
6、如企业在填报中需要更改内容必须重新填报,可重复以上步骤,新上传的表格将自动覆盖旧的表格。如需打印还将生成新的打印编号。
7、将以下文件报送至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
(1)下载填写完整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表三〉(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业务备案表》三〕数据录入标准及注意事项
1、注意年度经营情况中各项内容的计量单位;
2、各类营业额是指企业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总和(不扣除向承运人等最终支付的费用),不是缴纳营业税的依据。年营业总额=美元(万元)+人民币(万元),应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或合并后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
3、没有具体开展经营活动的管理公司或下设分支机构,诸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在向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申报时,只须在年度经营情况中填写本部和其下属非法人企业的相关统计内容,并向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递交非法人企业名单;但无须填写其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统计内容,其下属法人企业须向所在地区的货代协会申报;以免其分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重复统计。
4、仓储:主要指仓储租金收入和劳务费收入。其中劳务费用收入包括:装卸费、出入库费、拆箱装箱费、包装整理费等。
5、缴纳税金,是指营业税、所得税、附加税等。
6、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号及商检报检单位登记号请填写代理报关、报检号码。
三、业务备案要求
1.网上提交的各种统计数据,要求真实、完整、正确。
2.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业务备案〈表三〉的企业,均视为自动放弃,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视其情况在有关网站予以公示。在接受海内外机构或客户查询时,其经营状态将被视为“非营运状态”最终将影响企业信用记录。
如有问题请咨询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4号海昌大厦608室。邮编:100125
电 话:010-64621398、64621399
传 真:64615507
联系人:李小蕾、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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