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苏卫办医〔2011〕188号)的要求,我局将于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对2011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者的申请材料集中受理,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本辖区及本部门送审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做好护士注册信息及《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的电子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送达苏州市医学人才服务部(书院巷20号),联系电话:65226005、 65225224。
附件1: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
附件2: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苏州市卫生局医政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单位 |
11月1日 | 9:00—17:00 | 市立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广济医院、 市五院、其它市直属单位 |
11月2日 | 9:00—17:00 | 苏大附一院、苏大附二院、苏大附儿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11月3日 | 9:00—17:00 | 各区卫生局 |
11月4日 | 9:00—17:00 | 常熟市卫生局、太仓市卫生局 |
11月7日 | 9:00—17:00 | 昆山市卫生局、吴江市卫生局 |
11月8日 | 9:00—17:00 | 张家港市卫生局 |
11月9日 | 9:00—17:00 | 补交材料 |
附件2:
填报单位(盖章):
证书编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工作单位 | 备注 |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留存,另一份交省卫生厅审核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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