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1年护士任职资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来源:护士考试    发布时间:2013-02-09    护士考试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发放2011年度全国统考卫生专业

初级护理学(士)任职资格证书的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现定于2012年2月13日开始发放2011年度全国统考卫生专业初级护理学(士)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西配楼3楼。

三、需携带证件

本人准考证、身份证、1寸(或小2寸)免冠近照3张、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未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的考生也可领取资格证书,但要在证书上加盖“未通过职称计算机”印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领证所携带的证件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

2、由于今年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护理学(士)的人员比较多,为了避免人多拥挤,能够更顺利、更快捷的领取证书,我们从2月13日起,对2011年度全国护理学(士)的证书发放,按照准考证号采取分段、分时间进行集中发放,请各位考生注意,根据自己考号所在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以下是考号及发证时间划分:

(一)考号:130111100002—130111103283,集中发放时间:2月13日—2月17日;

(二)考号:130111103284—130111106206,集中发放时间:2月20日—2月24日;

(三)考号:130111106207—130111109192,集中发放时间:2月27日—3月2日;

(四)130111109193—130111112132,集中发放时间:3月5日—3月9日。

注:证书在集中发放结束后,每个工作日我们还继续办理各专业资格证书,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如果错过集中发放时间后,可以在3月12日后再来办理。

3、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4、领证时请先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格可以登陆http://www.sjzrs.gov.cn/网站下载填写)。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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