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

来源:护士考试    发布时间:2013-02-09    护士考试辅导视频    评论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驻扬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

  201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工作定于2010年11月进行。发证注册对象为2010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审核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的规定执行。

  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4.《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5.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有效证明)复印件;

  6.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其中审核表、体检表各用一张,两张备用)。

  以上材料3-8项按顺序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1、2项用长尾票夹固定于材料最上面,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各单位须在11月19日前完成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的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具体办理日期安排见附件2)。集中审核注册期间,如需补办换发新证或办理变更注册的,可一并办理。办理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3楼,联系人:李树静、乔莉,联系电话:0514-87961669.

  附件:

  1、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2、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

  扬州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2010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证书编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备注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各单位留存,另一份交市卫生局审核留存。

  附件2:

  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

日期时间单 位
2010/11/15上午苏北医院、市三院、市疾控中心
下午市一院、市中医院、市二院、惠民医院
2010/11/16上午市妇保院、五台山医院、市急救中心
下午邗江区、东方医院、市中心血站
2010/11/17上午广陵区、维扬区
下午开发区、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协会
2010/11/18上午仪征
下午高邮
2010/11/19上午江都
下午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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