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操作办法》规定,该市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退休职工将与原单位“脱钩”,统一纳入街道和社区属地管理,养老金、福利实行社会化发放。
这一旨在“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水平”的新举措,是北京市继国企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之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进一步突破。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目前,北京市已有两成多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可在社区享受医药费报销、养老金认证、经适房和廉租房办理证明、丧葬补贴发放等最多17项服务。
但是,到目前,该市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的退休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仍与原单位未脱钩,由此给这些单位退休人员办理社保福利、享受有关待遇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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