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师 发布时间:2013-04-23 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2012年7月环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经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办公室许可,我中心拟于7月举办4期环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培训计划公布如下:
一、相关培训安排
期 次 | 报名时间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限额人数 | 培训地点 |
第1期有色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培训(认可环评工程师继续教育24学时) | 6月29日 10时 | 7月2日 | 7月3日- 7月5日 | 180 | 安徽 |
第2期有色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培训(认可环评工程师继续教育24学时) | 7月6日 | 7月7日- 7月9日 | 180 | 内蒙古 | |
第22期规划环评技术培训(山东班)(认可环评工程师继续教育24学时) | 7月6日 10时 | 7月24日 | 7月25日-7月27日 | 180 | 山东 |
第1期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培训(认可环评工程师继续教育24学时) | 7月26日 | 7月27日-7月29日 | 180 | 青海 |
各期的具体培训安排、培训学员名单,将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http://www.china-eia.com)另行通知。
二、报名事项
(一)采用网上报名。拟报名人员需先登陆“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报名系统(http://www.eia.net.cn/trainingonline/)”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并按要求报名。
(二)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实行实名制。
(三)报名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
(四)相同班次重复培训无效。
(五)报名成功后,如需改报期次,应注销后重新报名。
(六)除第1期、2期有色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培训外,其他班次已报名学员需再次确认培训信息。未确认信息的,将视为取消培训。
(七)增补报名的有关事项
1、第1期、2期有色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培训无增补报名。其他班次的增补报名时间将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中另行通知。
2、增补报名的学员通过传真提交《增补报名申请表》,不受理电话增补。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2931001
增补报名:010-52931002(传真)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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