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法律法规大纲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师    发布时间:2013-04-23    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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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 第2页: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
  • 第3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 第4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第5页: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第6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第7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第8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第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第10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第11页: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
  • 第12页: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 第13页: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2)了解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营、退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3)了解开发利用或关闭铀(钍)矿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4)了解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排放或处理、贮存放射性废液的有关规定;
  (5)了解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及编制处置设施选址规划的有关规定;
  (6)掌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了解清洁生产的法律定义;
  (2)了解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强制淘汰制度的规定;
  (3)熟悉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
  (4)了解农业生产者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
  (5)了解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
  (6)了解建筑工程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1)了解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法律定义;
  (2)了解发展循环经济应遵循的原则;
  (3)熟悉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的规定;
  (4)熟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本行政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5)熟悉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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