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环保工作者应该知道的环保知识(二十二)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师    发布时间:2013-04-23    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46、如何认证绿色
  应克服的障碍之一: 在推广应用方面还处在一个培育阶段,权威地位还有待进一步树立。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由于机构改革,目前已从成立之初的11家缩减到4家。虽然牵头单位还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管理局为主,但由于目前我国环境标志的认证速度慢,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极大地阻碍了环境标志的推广。
  同时,由于我国企业在生产力水平上同国外企业存在较大差距,在有关标准的制定上不得不降低要求。这种情况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环境标志的认定,同时也对中国环境标志在外国同类标准面前树立权威地位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应克服的障碍之二: 在使用上有待规范。
  目前市场上号称“绿色”的产品很多,如何规范是一个大问题。在采访中记者看到,如今各处厂家都在打绿色牌,有叫“绿色通道”的,有叫“绿色生态”的,甚至于干脆叫自己的产品为“健康××”,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这些已经成为商家迎合消费者的最巧方法。
  而如果留意一下这些标志,会发现其中的大多数并没有获得过有关方面的认证,而且一些并非权威机构的认定也扰乱了消费者的概念。
  在规范使用方面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有关方面在授权使用中国环境标志时,应对标志的印刷及大小规格、色彩等进行规范,从自身维护权威性标志的严肃性;
  应克服的障碍之三:自我保护缺乏法律依据。
  作为权威认证标志,国外大多将此类标志注册为证明商标,从法律上予以保护。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它特定品质的商品商&考试大&标或服务商标。” 而在我国,目前此标志尚未完成商标注册的工作,有关方面只是参照《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保护,虽然在有关领域有约定俗成的做法,而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必将大大削弱自身抵御侵权的能力,侵权人也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与此同时,证明商标的审查核准条件比较复杂,不是每一种证明性标志都能够被核准的。 无论如何,环境标志只有真正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为进一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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