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基础辅导:危险物品的安全贮存措施

来源:化工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25    化工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危险物品的安全贮存措施

  1.贮存大量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除应有消防保卫设施外,根据物品不同性质,应进行分区分类隔离贮存。个别性质极为特殊的物品,应单独贮存。

  2.对爆炸品、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器村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内存放。

  3.对相互接触能引燃烧、爆炸的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贮存,如:有机物、易燃物品与氧化剂,氧化剂与强酸性腐蚀物品,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等不得存放在一起。苯类与醇类因灭火方法不同,亦不宜存放在一起。食用原料(如不苏打等)应与有毒品分开,以防沾染发生中毒。

  4.遇水燃烧和怕晒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堆放。怕冻的物品,应在较暖库房中存放。

  5.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串倒换桶、焊修、整修、分装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6.容器包装应密闭完好无损,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进行安全处理,改装换桶必须在库房外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物、爆炸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7.加强平时检查工作,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以及易燃烧、易爆炸的物品,除一日三查外,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相应地采取安全措施(如稳定剂含量减少的即添加补足,分解、变质、粘结、发热的堆垛立即倒垛分开存放,催请货主处理),防止发生自燃或爆炸。

  8.换装危险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遗留物质与装入物质发生抵触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在地上和垫仓板上的危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保持库房清洁。

  相关推荐:2013年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基础考试试题汇总

  重点推荐:全名师阵容倾力打造--2013年化工工程师VIP套餐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