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化工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25    化工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名称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试卷满分合格标准试卷满分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20均为200分60均为100分
积水排水12060
动力12060
2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12060
供配电12060
3注册化工工程师12060
4注册环保工程师12060
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2060
6港口与航道12060
7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12060
水工结构1206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1206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12060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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