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化工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化工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25    化工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各市(地)人社局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和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到各地人社局发证部门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2年5月8日至6月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    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乐业大厦一楼)
  网    址:www.rsks.gov.cn
  三、其他事宜
  1.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考区发证部门”一栏验当地发证部门水印。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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