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2012年统筹公选县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4.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人员报考的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担任上述职务3年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报考的,应是现任大型工业企业中层管理职务或中型工业企业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企业规模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两年被评为优秀的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在原单位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挂职服务期间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选派抽调干部,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年限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满2年。

  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本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及非国有规模工业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任职均须满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在原单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挂职服务期间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选派抽调干部,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限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满1年。

  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本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聘用人员),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人员和非国有规模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均须具有本市范围3周年以上连续工作经历;现任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服务满2周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应连续任职满1周年以上;户籍在我市且现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1周年以上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自主创业2周年以上,长期聘用固定员工1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和自主创业者;在我市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规模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工作,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市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近5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党员、先进生产者或技术革新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一线工人。

  5.身体健康。

  6.报考党的领导职务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有2年以上党龄。

  7.报考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特殊职位资格条件适当放宽,具体以职位要求为准。

  9.党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表彰奖励、户籍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10.同级别报考人员不受任职年限限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尚处于试用期的副县级干部、乡科级干部、机关事业人员不予报考;公选任职未满2年的领导干部(选派抽调干部除外)不予报考;近3年内参加各类聘用、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近3年有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在统筹公选中经党委研究决定任用之后放弃任职者,不予报考。

  三、方法步骤

  本次统筹公选(公开遴选)实行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程序、统一公布结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任用等步骤环节进行。

  (一)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测试(100分)。重在测试应试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对案例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领导能力合并进行测试。

  本次统筹公选(公开遴选)实行加分政策。具体标准为:对报考公开遴选副县级领导职位或统筹公选乡科级领导职位的选派抽调干部,工作地点在市外(不含成都市、重庆市主城区)的加2分,在本市范围(含成都市、重庆市主城区)的加1分。对近3年内(2009年7月31日及以后)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标兵、模范、先进个人等荣誉的报考人员,按照国家级(中央、国务院)、省部级(省委、省政府、中直部委)、地厅级(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县级(县委、县政府、市直部门)4个层次(均以表彰文件及单位印章为准,多个单位联合表彰或以领导小组名义表彰的,以主要责任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其中:同一类表彰分多个等次的,仅对获得该类奖项最高等次的奖励予以计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在任职期间,所在基层组织受到上述表彰的(2009年7月31日及以后获得的),按同级别标准的60%计算加分。本市生产一线工人近5年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党员、先进生产者或技术革新能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的加1分。上述表彰不含学会、协会等各种社会组织类表彰,不含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或行业系统内部开展的文体比赛等活动类表彰。加分申报与报名工作一并截止,超过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每人只能加一次分,获多个类别、多个级别表彰的,只加最高分。加分计入笔试折合后成绩,并与笔试成绩一并公示。

  (二)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折合与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统筹公选职位和公开遴选职位分别按1:5、1:3确定面试人选。副县级领导职位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与个人陈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占60%,个人陈述占40%;乡科级领导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在测试应试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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