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4名公告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开进贤之路,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团委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自治区团委决定面向全疆(含兵团、中央驻疆单位、援疆干部)公开选拔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拓宽选人视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德才兼备、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有激情、干实事的优秀人才,为新疆共青团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拔职位

  (一)自治区团委办公室副主任(汉族)

  (二)自治区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副部长(哈萨克族)

  (三)自治区团委统战部副部长(维吾尔族)

  (四)自治区团委研究室副主任(汉族)

  三、选拔范围

  所有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一)自治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三)中央国家机关、省市援疆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四)中央驻疆单位干部和中央、省区市在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四、报名条件及职位要求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现任副处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或担任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4年及以上。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7月30日;

  (三)年龄在30岁以下(含30岁)。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2年7月30日;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职位要求:

  1、自治区团委办公室副主任:

  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文字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从事过大型文稿起草、撰写工作。文字能力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2、自治区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哈萨克族,中共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自治区团委统战部副部长:

  维吾尔族,中共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自治区团委研究室副主任:

  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文字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从事过大型文稿起草、撰写工作。文字能力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五、 选拔办法

  采用定向选拔办法,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申请报考某一职位。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组织考察和党组研究决定的办法,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办理任职手续、谈话等10个步骤进行。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0: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5人(含5人),取消该职位。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组在新疆共青团网、昆仑网、天山网、亚心网等相关网站发布《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可采取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和邮寄(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报名登记表等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自2012年7月27日至8月5日9:3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登记表》原件(《报名登记表》届时将与《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公告》一同在新疆共青团网、昆仑网、天山网、亚心网公示,提供下载)、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近2年工作总结(自荐材料、工作总结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一式两份;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同时报电子版,照片要求1024×768像素,大小为200KB以上,背景为蓝底)。

  (三)资格审查

  自治区团委将于8月上旬对报考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及笔试事宜在新疆共青团网、昆仑网、天山网、亚心网公示,并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环节作弊的,在考察环节中进行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笔 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申论两项,试题以活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及选拔职位专业知识、政策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写作能力。笔试试题由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组委托有关专家命制,笔试使用汉文答题。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新疆共青团网、昆仑网、天山网、亚心网等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5:1。面试人员名单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在新疆共青团网、昆仑网、天山网、亚心网等网站公布。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重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激励能力和创新能力。面试试题由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组委托有关专家命制。面试顺序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

  3、面试方式:组织面试评委会,其中设主考官1名,考官8名,另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审核分数,1名纪检监督干部,实施全程监督。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组织考察、研究决定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由自治区团委机关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档案、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其中民主测评在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

  2、自治区团委党组将召开党组会,结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组将对拟任职人选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团委将成立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组,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实施。

  八、纪律监督

  为加强对本次公选工作的监督,自治区团委纪检办公室和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纪检举报电话:0991-2825724

  组织部举报电话:0991-2826915

  新疆组织系统干部监督举报网站:www.xj12380.gov.cn

  本公告由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91-2827187 2824323

  报名地址:

  自治区团委组织部(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12号自治区团委组织部,邮政编码:830002)。

  附件: 2012年自治区团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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