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考纲教材哲学知识:认识和实践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一、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

  唯物主义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张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一切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都是反映论。但是,马克尽主义以前的旧唯物主义,离开人的社会性和历史发展,既不懂得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也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其认识论具有消极性和直观性的缺陷。马克思主义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揭示了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揭示了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认为物质世界只有成为人们实践的对象,才能成为人们认识的对象;认为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一个以实践为基础的、由浅人深的发展过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消极性和直观性,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

  二、认识和实践的相互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这种基础性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认识事物,获得对认识对象的知识。即使从书本上获得的知识,归根到底也是来自于社会实践。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对认识提出了新的课题,推动人们去研究和解决,并为人们认识新课题提供了必要的经验材料和物质手段。人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依靠认识本身是解决不了的,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最后确定。一般说来,以某种认识指导行动,并达到预期的目的,就证明这个认识符合事物的客观规律,是正确的。反之,则不符合事物的规律,是错误的。第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认识的任务不仅在于正确地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运用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集中表现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正确的理论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因而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理论为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提供方法。第二,理论可以提供对未来发展的预见或预测。第三,理论可以动员、鼓舞和组织群众,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奋斗。

  三、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运动,集中表现为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和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始阶段,是对事物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只有理解的东西才能更好地感觉它;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只有获得大量真实的感性材料,并经过理性思维的加工,才能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正确理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有助于避免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唯理论片面强调理性认识而忽视感性认识,常常表现为教条主义;经验论片面强调感性认识而忽视理性认识,常常表现为经验主义。这两种片面性都是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

  从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从理性认识转化为实践,这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飞跃。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其正确与否才能得到检验,才能纠正错误和发展真理;通过理性认识指导实践,才能变为现实的力量,从而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从理性认识向实践的飞跃,不仅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更需要认识主体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认识发展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无限发展过程。主观认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不是L次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经历一个由浅人深的发展过程。从感性认识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用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实践和认识每一循环的内容都发展到一个更高的阶段。这就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四、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任何真理都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客观性是指真理中包含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作为认识的范畴,其形式是主观的。真理的来源只有一个,即客观世界,获得真理的根本途径,只能是社会实践。因此,在同一时间、地点和条件下,对同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只有一个。因此,真理是一元的。当然,这并不排斥从不同侧面对真理的探索、认识和反映。

  实践是检验主观认识是否是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第一,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同客观实际相符合的主观认识,检验真理就是看主观认识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检验认识是否是真理,就是要把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第二,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是唯一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因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也就是它的绝对性和唯一性,即任何认识是否正确,归根到底只能靠实践检验;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也就是它的相对性和条件性,即任何实践活动总是具体的和历史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因此,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

  五、真理发展的辩证性质

  任何真理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具有绝对性,也称为绝对真理,有两方面的含义:任何真理都包含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任何真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真理的相对性,也称为相对真理,它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从广度上看,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些部分、某些方面的认识,认识有待于扩展;从深度上看,任何真理都是对世界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认识,认识有待于深化。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它们不是两种不同的真理,而是同一个真理的两个不同的方面。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互关系的原理是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真理,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因此,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

  真理与谬误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谬误是对客观事物的错误认识,二者之间有着原则的区别。但是,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对某一个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如果条件发生变化,或者超过了一定范围,真理就可能转化为谬误;同样,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因此,真理和谬误的界限又是相对的。真理总是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我们应该随时准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六、真理与价值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原则。同时,辩证唯物主义还承认真理具有价值属性,否财,人们就不会去追求真理。价值,从认识论上来说,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凡是对满足主体需要有积极意义的事物就是有价值的,否则,就是无价值的。价值作为认识论的范畴,是由客观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和人们对客观事物的需要两个因素构成的。前者是构成价值的客观基础,后者则是构成价值的主观条件。价值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体性,不能离开客观的前提来谈论价值。唯心主义者抽掉了价值的客观基础,把价值的主观方面无限夸大,使之绝对化,这是错误的。在承认真理客观性的基础上,承认真理的价值性,与实用主义者所宣扬的“有用就是真理”是根本不同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的价值性是以真理的客观性,科学性为前提和基础的。真理是正确的,所以它才有用;它之所以是有用的,就在于它是正确的。实用主义离开真理的客观性、科学性这个前提和基础,以个人的利益、需要、主观愿望为出发点,鼓吹 “有用就是真理”,真理服从于有用,把“有用”和“真理”完全等同起来,从根本上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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