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考纲教材政治经济学:资本与剩余价值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一、货币转化为资本
  (一)货币与资本的区别
  当一项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时,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货币用来购置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因此,资本最初总是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但是,货币本身并不是资本。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是有根本区别的。这种区别表现在:
  1.流通公式不同:商品流通公式是商品——货币——商品( W-G-W)。资本流通公式是货币——商品——货币( G-W-G)。
  2.流通中货币的职能不同:在商品流通中,货币(G)只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执行着流通手段的职能;在资本流通中,货币更主要的是增殖的手段,即获得剩余价值的手段。
  3.流通目的不同:商品流通公式表明,商品生产者为买而卖,生产者最终目的是获得流通以外的使用价值,满足自己的需要。资本流通的公式表明,资本家为卖而买,货币流通本身就是目的,就是为了货币的增殖,即获得剩余增殖额。因此,确切地说,资本流通公式是:G-W-G。这里,G=G+△G。△G即价值增殖额。也就是说,货币发生了价值的增殖,这时的货币已转化为资本。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二)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
  从资本流通公式 ( G-W-G)看,似乎货币的增殖额即剩余价值是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实际上,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货币本身的价值并不能增大,因为商品交换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但是,剩余价值又不能离开流通而产生。只有当资本家在流通中买到一种特殊的商品,这种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通过对它的使用能创造出比它本身的价值更大的价值时,货币才能转化为资本。这种特殊的商品就是劳动力。所以,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货币不等于资本表明,一般商品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经济,二者有本质区别。
  (三)劳动力的买和卖
  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是人的身体中存在的在劳动过程中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
  无论任何社会,劳动力都是进行社会生产所不可缺少的要素。但是,劳动力并不是在任何社会都是商品。劳动力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1)劳动者有人身自由,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力,从而能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商品来出卖。(2)劳动者失去一切可以独立从事经营的生产资料,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劳动力商品与一般商品一样,同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具体地说,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包括三部分生活资料的价值:(1)维持劳动者本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劳动者养活其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3)劳动者所必要的教育和培训费用。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就是劳动,而劳动能创造价值。因此,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价值的最终源泉,它不仅能创造出劳动力商品本身的价值,而且能创造出比劳动力商品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正是看中了劳动力商品的这种特殊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使用能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而在一般商品经济的社会里,所有的经济活动乃至社会的发展,也都有赖于通过组织劳动创造出比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
  二、剩余价值及其生产过程
  (一)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
  劳动过程是劳动者运用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生产使用价值的过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过程表现为商品生产过程。商品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一般也都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差别在于增殖价值的属性、归宿和分配不一样。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过程的各种生产要素都属于资本家所有,其劳动产品就必然归资本家所有,增殖价值即剩余价值也被资本家占有。
  考察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首先要考察其价值形成的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全部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这里的全部劳动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两部分。活劳动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消耗。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活劳动指进行中的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物化劳动,又称死劳动,或过去的劳动,是指物化在生产资料上的劳动。有两种用法。一种是指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是过去劳动的产物,同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活劳动相对而言,故称“物化劳动”。另一种是指凝结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它已经同物(产品)结合在一起,成为劳动产物、劳动产品,故称“物化劳动”。一般认为,物化劳动在商品生产过程中转移自身的价值。因此,商品生产过程既是活劳动创造新价值的过程,又是劳动者把过去的物化劳动(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商品上的过程。
  假定工人创造的价值只够补偿劳动力的价值,就不可能有价值增殖,资本家也就不能获得剩余价值。这不仅对资本家是毫无意义的,整个社会也不可能向前发展。所以,资本家必然要把价值形成过程变为价值增殖过程,或者是把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补偿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时间以上,或者是降低劳动力的价值,相对减少补偿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时间。无论何种,在价值增殖过程中,工人的劳动时间都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时间,叫做必要劳动时间;另一部分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叫做剩余劳动时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购买了工人的劳动力,在一定时间内,劳动力的使用权就归资本家所有,资本家必然会以各种方式充分利用这一时间,强迫工人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
  可见,剩余价值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工人创造了比他的劳动力价值更大的价值。因此,剩余价值的最终源泉是工人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本质是雇佣工人创造的价值中超过他自身劳动力价值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部分,它反映的是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
  (二)资本的本质
  从现象上看,资本总是表现为一定的物,如机器、原材料、厂房等。但是,这些物本身并不就是资本。只有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下,生产资料作为价值增殖,即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时,才成为资本。因此,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被物的外壳所掩盖的人和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就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
  为了进一步揭示资本的本质,马克思根据资本的不同部分在剩余价值生产中的作用不同,把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这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只是把它的价值一次地或多次地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而不会改变原有的价值量,因此,叫不变资本(用 c 表示)。用于购买劳动力的这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工人的劳动创造了包含剩余价值在内的新价值,发生了价值量的变化,因此叫可变资本(用 v 表示)。剩余价值是由可变资本带来的,而不是由全部预付资本带来的。
  (三)剩余价值率
  为了确定可变资本的增殖率,进而揭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就要计算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率(用m’表示)是剩余价值(用m表示)与可变资本(用v表示)的比率,用公式表示,就是:
  m’=m/v
  剩余价值量是由剩余价值率与可变资本的数量(或雇佣工人的数量)决定的。用M代表剩余价值量,则M= (m/v)×m’×v。从左式可以看出,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有两条途径:一是提高剩余价值率,二是增加可变资本的数量。
  (四)剩余价值生产的两种基本方法
  资本家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有两个基本方法,即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
  绝对剩余价值是指通过延长工作日使剩余劳动时间增加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在必要劳动时间为既定时,工作日愈长,剩余劳动时间就愈多,从而资本家获取的剩余价值也就愈多。
  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是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剩余价值。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就必须降低劳动力的价值。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关键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工人及其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降低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总是先从个别企业开始的。个别企业由于率先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从而使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但仍然按社会价值来出售商品,这就使它获得了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是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差额。个别企业获得超额剩余价值,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等到该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之后,原先获得超额剩余价值的企业就不能再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了。这一过程的结果,使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相对剩余价值得以增加。
  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这一规律的主要内容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是追求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是不断加强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
  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一切主要过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全过程)。
  (五)不同要素在价值和剩余价值形成中的作用
  劳动是创造价值包括剩余价值的最终源泉,但光有源泉还不能真正实现价值的创造。用全面、辩证和历史的观点看问题,就要看到价值创造、价值形成也是多种要素综合运动的结果,各种要素都在其中起着不同程度的作用。
  1.劳动创造价值。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决定性因素和最终源泉。这里所说的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简单劳动,也包括复杂劳动;既包括私人劳动,也包括如马克思所说的合作劳动、社会劳动、社会总劳动。至于物化劳动是否也创造价值,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劳动都是价值的最终源泉。没有劳动,就没有一切。
  2.资本提供条件。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在整个生产、流通过程中,以不同的形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光有劳动者而没有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等生产资料,没有科学技术、信息等其他要素,是不可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的。克思说:“虽然只有可变资本部分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只有在另一些部分,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在现代社会,如果没有资本的参与和作用,任何现实的价值创造过程都是不能实现的。
  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资本不仅要保值,而且要增殖,没有增殖的生产经营过程是没有意义的。市场经济要发展,就要提高资本的运转速度和利用效率,不仅创造和实现更多的价值,而且创造和实现更多的“剩余价值”。所以,资本,不仅对于价值的创造,而且对于价值的增殖,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管理整合要素。一个完整的生产经营过程,是各种要素共同参与、共同起作用的过程。要把它们组织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就必须进行管理。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分工协作的日益专业化、精密化,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越来越复杂,管理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管理虽然也是一种要素,但它是特殊的要素。这种要素将各种要素很好地整合起来以后,其效果能达到倍乘的程度。
  4.科技催化效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然也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这种要素是通过渗透到人力要素、物质要素、产品形式、工艺流程、组织体系等等当中而发挥作用的。因而,它在价值形成的过程中,起着酵母的作用。由于科学技术的运用能够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创造更多更大的社会价值,所以说它是“催化效益”。
  三、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资
  (一)工资的本质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劳动一天,得到一天的工资;劳动一个月,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这样,雇佣工人的工资就表现为“劳动的报酬”或“劳动的价格”,似乎工人的全部劳动都得到了报酬,并不存在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其实,这是一种假象。为了揭露这种假象,就必须分析工资的本质。
  工人在市场上出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不能把劳动与劳动力混为一谈。劳动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不是商品,没有价值,也没有价格。劳动力作为商品,同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力的价值与劳动力的使用所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两者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工资在现象上表现为工人全部劳动的报酬,使得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具有隐蔽性。因此,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资在本质上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二)工资的形式
  工资有两种基本形式,即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是按照工人劳动时间支付的工资。例如,小时工资、日工资、月工资等等。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工作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以计时工资为基础的。因为每件产品的计件单价等于工人一天的劳动力价值或计时工资除以工人每天完成的产品数量。
  (三)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
  工资有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之分。名义工资是指以货币数量表现的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工人得到的货币工资所能购买到的物品和服务的数量。名义工资不能准确地反映工人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名义工资不变,由于物价上涨和税收加重等原因也会使实际工资下降。如果名义工资的增长幅度小于物价上涨的幅度,同样会使实际工资下降。只有当名义工资的增长速度快于物价的上涨速度时,实际工资才会上升。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实际工资有上升的趋势。这是因为:(1)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工人的生活资料的范围和数量在扩大和增加,从而使实际工资上升;(2)当劳动力供不应求时,也会使工资水平提高;(3)工人阶级为提高工资而进行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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