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公选考试热点:如何看待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历史经验表明,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方针。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研究进行了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眼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历史经验表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关系到能否制定和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影响党的巩固发展的重大政治课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上,只有正确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才能高屋建瓴,统揽全局,顺利地推进社会主义事业。中国共产党客观看待人民内部矛盾,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时期,党正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稳定处于复杂状态。同时,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方面多样化,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社会的凝聚力,处置不当,就会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广大人民群众身上蕴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转化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力量,就要从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入手,理顺广大人民群众的情绪,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
  一、深刻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特点及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难以避免地大量涌现出来。
  (一)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特点。一是群体性事件增多。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多是在企业改革改制、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对抗性因素增强。从信访情况反映的情况看,过去上访的群众大多情绪比较温和,多数只在本企业、本系统、本地反映情况或静座等,现在则多是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而且大多情绪激动、行为激烈。三是利益性矛盾突出。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在资源分配、市场占有、生产经营、劳务关系、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利益矛盾逐步凸现。由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加上法制不健全、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矛盾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到深层次利益关系上来。四是发展趋势更加复杂。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出现,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以及社会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出现了多种多样的与特定的经济关系相联系的不同利益主体,利益主体的多样化导致矛盾主体增多,矛盾关系更加复杂多样,多个领域的矛盾经常交织于一起。五是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或是历史遗留问题,或是缺乏政策、法律依据的问题,或是解决成本较大的问题,处理起来相对比较棘手。
  (二)科学认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形成的客观原因。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必然带来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增加。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经济利益的磨擦、思想观念的碰撞,导致了矛盾、冲突的增加。这些矛盾在经济生活中突出表现为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矛盾,在政治生活中突出表现为干群矛盾,特别是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矛盾,在思想文化中突出表现为主流意识与非主流意识之间的矛盾。
  第二,利益冲突是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而且此种冲突具有明显的直接性。人民内部矛盾本质上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反映。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的发展难以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加上长期存在的人口过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压力,使各种利益矛盾容易加剧,而国家协调的手段相对不足。这是导致矛盾出现的深层次根源。
  第三,过去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批判开路,掩盖了许多矛盾。如今,不少群众的心态是“有吃有穿不靠你,不批不斗不怕你,没有事情不理你,出了问题要找你,处理不好要骂你”。如不加以正确引导,就可能由少数人对某些不良社会现象的议论逐步演变为群体的社会偏见,形成对社会整体现状的消极评价,产生消极心理和抵触情绪,从而加剧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
  第四,干部作风上的脱离群众,激发了许多矛盾。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指出:“发生闹事的更重要的因素,还是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在社会调查中发现,群众反映的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在不调查研究,决策脱离实际,损害群众根本利益;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漠不关心,不及时解决;忙于应酬,很少深入实际,同群众的感情疏远;对群众缺乏有说服力的教育引导,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使群众将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恰当地一律归咎于领导;某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积怨甚重。
  第五,群众的结构、素质发生了很大变化,滋生了许多矛盾。一方面群众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民主意识增强,加上体制因素的变化,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程度减弱的同时,自主性在增强;另一方面,一些人教育和文化水准提高了,道德和自身素质却下降了,有的人懂得用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个体利益,却往往不懂得遵纪守法,用法律来规范、约束自己,有的只强调自己的权利,却很少想到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从而致使管理难度加大。如不依法行事或方法简单,极易激发事端。
  二、努力掌握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
  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而正确处理这些矛盾也要综合考虑,标本兼治。从宏观方面来说,就是要不断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体制创新、改进干部作风、协调利益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创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条件。从具体工作方法上来说,最基本的是要把握以下三条:
  一是要保持洞察民意的敏锐性。领导者要善于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对群众在想什么、做什么、需要什么、盼望什么都要做到胸中有数。对一些可能出现的矛盾因素,要在弄清情况的前提下,提前介入,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使之尽可能向有利的方向转化,做到 “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各种情况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深入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掌握真情,求得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要学会做思想政治工作。毛泽东指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强迫命令的方法,不能用专政的方法,而必须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办法,用团结—批评— 团结的办法。”因此,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时候,不能用强制的办法去强迫群众接受党的主张,而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使群众接受正确主张。一旦出现大的群体性事件,要冷静对待,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堵”的原则,把功夫下在做艰苦的思想政治工作上。只要把工作做到家,不管什么复杂的矛盾,一般来讲是可以解决的。
  三是要善于把握矛盾的运动规律。首先,要善于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任何矛盾都有主次两个方面之分,找到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找到了打开化解矛盾的金钥匙,因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矛盾的性质、决定处理矛盾的方法,是起主导作用的。其次,要善于把握矛盾的突出群体。改革、发展过程中容易发生矛盾的群体,大都是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受到暂时损害或受益较少的那部分人。在处理此类矛盾时,一定要做到上看下看,瞻前顾后,左顾右盼。通过全面仔细分析,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该调整政策的必须坚决调整,该坚持原则的绝对不能让。其三,要善于把握矛盾的处理时机。对处理起来比较勉强的后果又较严重的且有回旋余地的这类矛盾,最好是采取热胀冷处法,不急于一时强行处置,通过时间来消除群众的对立情绪,自觉地平息矛盾冲突;对一些情况十分清楚的虽然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但还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矛盾,要创造条件促成矛盾的迅速化解;对突发性的大规模的影响很坏的群体性事件,不管条件成熟与否,必须审时度势,大胆决策,果断处置。
  三、构建四大机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首次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四大机制。
  首先,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根本缓解利益矛盾。当前收入分配上的主要问题是非常态收入突出,保障性收入不到位,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解决问题的出路是在坚持效率优先,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的同时,努力注重和兼顾公平。具体政策上要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既要着重解决初次分配非正常收入造成的差距,还要着重解决再分配的社会公平保障,建立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当前,我国平均主义和差距过大同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于突出了。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涉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要在促进发展的前提下,把维护和实现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从社会全方位出发长远地考虑公平问题,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制度、政策、法律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其次,建立诉求表达机制,合理化解利益矛盾。当前,一个能为不同社会群体提供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性平台正在逐步形成。我国建设透明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努力,听证会制度的铺开,立法过程上扩大社会参与,以及基层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完善信访工作等,都与引导群众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进而合理化解利益矛盾的施政方向一脉相承。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是有效解决各种利益矛盾、妥善化解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再次,要建立矛盾调处机制,及时处理利益矛盾。当前,强调更多地运用司法调解,继承和发扬传统深入调查研究、不拘形式、就地审判、让群众参与解决问题的方式,符合党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司法调解对于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要积极支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形成多种调解并举的机制。
  最后,要建立利益保障体系,积极预防矛盾产生。一些处于社会发展风险期的国家为此提供了深刻的经验教训。20世纪80年代,长期执政的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全盘推行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抛弃“革命民族主义”,全面推行私有化,开放国内市场。在社会政策上,削减教育、医疗和保险等公共开支,以推进经济增长。但由于没有妥善处理好转轨过程中的社会矛盾,大批中小企业破产,许多工人失业,大批农民失地,普通民众生活水平下降,贫富分化严重,一方面积累亿万富翁,一方面积累贫困,最终革命制度党执政基础严重动摇, 2000年大选中丧失长达71年的执政地位。历史经验表明,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方针。要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群众的利益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抓紧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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