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蒙古党群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须知报考流程

来源: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2-12-02    公务员辅导视频    评论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于2010年8月27日发布。根据简章,此次考录计划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共1496人。通过对此次内蒙古党群机关公务员招考简章的研究,分析了本次考试报名须知及报考流程。

  一、报名须知

  备战此次考试的第一步就是选择职位进行报名。在此次简章中,有以下几部分与报名相关的信息需要考生重点关注:

  1、报考的户籍要求

  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内蒙古户籍(含内蒙古生源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在内蒙古服务期满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也可以报考。

  2、报考的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对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有所不同,考生须认真查看职位表,核实自己的报考资格。

  3、报考的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8日至1992年8月28日期间出生);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考录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考生要注意此处计算年龄是以8月28日为界限的。

  4、报考的工作经历要求

  自治区和盟市本级机关(单位)的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录用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或苏木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村牧区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以下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时间,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不得报考的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研究生、本科生(非在职教育);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报考,须取得所在机关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批准辞职通知书。

  二、报考流程

  招考简章对此次考录工作的具体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进行整理后给出简缩版流程,方便考生参考,避免耽误报考。

  网上报名:2010年8月28日9时-9月2日17时;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网上缴费:2010年9月3日-9月5日17时

  打印准考证:2010年9月14日-9月17日17时

  笔试:2010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17:00-18:30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审批等:待通知

  三、考试内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三科。

  2、笔试成绩的计算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4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3、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2.5分。

  4 注意事项

  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蒙文答卷,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2、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从简章发布到正式考试仅有半个月时间,要取得成功,各位考生务必要合理规划备考时间,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只有付出努力,才能有所收获。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满意成绩,实现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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